涉四大罪 江蘇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被公訴(圖)


江蘇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涉包庇縱容黑社會等罪被公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12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主動投案14個月後,11月29日,江蘇省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王立科涉嫌「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案」被提起公訴。

2021年12月29日,中共最高檢官網發布上述消息。王立科被指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職人員以財物;並長期、多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多次安排他人違法偽造居民身份證件;以上情節特別嚴重。因此,應以「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追究其刑責。

兩天前,12月27日,中共中紀委再次通報十名高官違反所謂「中央八項規定」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江蘇省委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等人,通報指王立科長期佔用公車、及辦公用房。

今年9月22日,王立科被雙開,通報指王立科生活奢靡腐敗,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腐化墮落,大搞錢色交易;貪婪妄為,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長期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

公開簡歷顯示,今年57歲的王立科,從一名普通派出所警察做起,先後在遼寧、江蘇兩省政法系統任職長達38年。曾歷任錦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葫蘆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2013年3月,王立科南下調任江蘇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同年12月晉升江蘇省副省長。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並兼任省公安廳廳長至2017年9月。

2020年10月24日,王立科主動投案被調查。

有陸媒披露指,王立早年攀附的對象包括他的老上級、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王立軍。此外,王立科家族關係網還包括已落馬的遼寧省政協前副主席、前公安廳廳長李文喜,遼寧省政協前副主席、前公安廳廳長薛恆,遼寧省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等人。

王立科被查前後,遼寧省兩任公安廳前廳長(李文喜、薛恆)、江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前總隊長羅文進等人先後落馬。令人關注的是,就在官方通報王立科被雙開前一週,王立科的下屬、江蘇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前總隊長羅文進等被指「計畫對某領導人不軌」。

另有陸媒報導指出,王立科主動投案前後,其前妻、女兒,及在錦州任副市長的二哥王立維等多名親屬均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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