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前製造恐怖 三人轉發帖文被捕 可囚三年(圖)


香港立法會選舉前,三名港人因轉發臉書帖文呼籲投白票被捕。(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11月10日訊】中共人大改造香港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即將在12月舉行投票。香港廉政公署11月9日突然拘捕3人,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們所做的只是在網上轉發帖文呼籲市民投白票,但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這也是《條例》修訂後,首次有人被廉署引用新罪行拘捕。

廉政公署發稿稱,9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2名男子和1名女子,年齡介乎29歲至65歲,他們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廉署稱,三名被捕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互聯網轉載貼文呼籲市民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廉署於行動中檢走數部手提電話,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廉署完成調查後,會將結果交予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決定是否作出檢控。

廉署指,任何人士干犯《條例》第27A條,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

綜合明報、立場新聞報導,中共人大改造香港選舉制度後,政府修訂《條例》並引入兩項新罪行,除上述的「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還包括將「故意妨礙或阻止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列為舞弊行為。今次是修訂後首次有人被廉署引用新罪行拘捕。

據了解,本案與流亡海外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10月29日在Facebook發布的「如水計劃」帖文有關。該帖文呼籲港人「總動員投白票」,「以反制不義的選舉制度」。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10月30日展開當天,廉政公署發聲明不點名指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該選舉中投白票,指屬違法行為,又表明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但Facebook至今仍然沒有移除,該帖文有逾3,500個「讚好」及逾600次轉載。

許智峯9日在Facebook回應事件,譴責政權無理濫捕,做法極其可恥。他說,早前「如水計劃」長文中提到,若計劃進入第三階段,運動已觸動政權神經,並開始搜捕市民,公眾應停止公開轉載相關內容,以保障自身安全。「我現呼籲公眾停止在社交媒體轉載『如水』。由這階段起至選舉結束,計劃應改以非公開形式(私下)進行。Let us be water.」

據法廣報導,保安局長鄧炳強11月8日在網誌發文狠批許智峯發帖煽動港人抵制立法會換屆選舉,還揚言有可能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許智峯則回應指,抵制這場選舉是「磊落之舉,義無反顧」,因為下月的立法會選舉是一場「反民主、剝奪人權的虛假選舉,是暴政利益分贓的醜陋平台」,摧毀它的認受性是港人應有之義。而無論在選舉中投白票、廢票、甚至完全抵制不投票,均屬合法,也是市民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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