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集中營 20歲右派親身體驗到的虐待酷刑(上)(組圖)


五花八門的虐待和酷刑在中共的監獄、勞教所、拘留所普遍存在。圖為監獄示意圖。(圖片來源:Adobe Stock)

1946年3月5日,英國前首相丘吉爾在美國富爾頓城威斯敏斯特學院的演說中,使用「鐵幕」一詞準確地描述了當時蘇聯及其東歐附庸衛星國對其本國民眾殘酷如鐵桶般的統治狀況,從此「鐵幕」一詞便成為共產極權專制國家的代名詞,且為世界所公認。然而在這「鐵幕」的後面,還有更陰森黒暗的境地,那就是星羅棋布於共產專制國家裡的形形色色的集中營:監獄、勞改隊、勞教所、看守所、拘留所……而其中對受刑人的種種虐待、折磨更令人髮指,許多人更被活活地折磨致死。本人從不滿20歲便在反右運動中,先劃為「右派」又繼以所謂「收聽敵臺反革命罪」被投入監牢,長達二十餘載。其中耳聞、目睹,親身體驗到的虐待、酷刑,至今還留在惡夢一般的記憶裡,成為揮之不去的陰霾。因而對這些歷史不能保持沉默。必須將其公諸於世,為歷史作證,不能讓那些作惡者的惡行不為人知。

酷刑曾驚動過毛澤東

在大陸的所謂監管場所(包括監獄、勞改隊、勞教隊、看守所、拘留所等)存在虐待囚犯(勞教隊的所謂「勞教份子」其實就是變相的囚犯)和酷刑的問題,早已是「阿Q先生頭上的瘡疤——明擺著的」。此事甚至一度「驚駕」了「毛太祖」,毛還發過一道「最高指示」。那是1974年文革期中,我當時在四川省第四監獄刑滿後被「強迫留隊改造」稱之為「就業員」。有天全獄召開「兩類人員」大會。所謂「兩類人員」即在押囚犯與就業人員的統稱。大會由當時擔任該監獄政委的王宗政先生作報告。平時不論大、小獄吏只要在會上口一張就叫「訓話」或「作報告」,爾等「兩類人員」不僅要洗耳恭聽,凡有筆記能力者,必須秉筆恭錄,否則,視為「反改造」行為。但那天會一開始,獄吏便宣布:「今天開會,由王政委作重要的傳達報告,傳達偉大領袖毛主席的重要指示。只許你們規規矩矩地聽,任何人不許作筆記,不許交頭接耳,不許議論喧嘩,違者按嚴重反改造行為論處!」一時氣氛既緊張又神秘,不知將要發生什麼事。

結果當天王宗政先生傳達的所謂「毛主席的重要指示」,只有一句話,即「這些法西斯的審訊方法是誰發明的?必須立即廢止」。前無頭,後無尾,根本不知老毛所言何事。王宗政把這句「最高指示」念了兩遍以後,便大談了一通勞改政策如何偉大,對你們「兩類人員」如何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好像毛說的不僅與我們這些「兩類人員」毫無關係,甚至與中國都沒什麼關係,而是「萬惡的美帝國主義」的事一樣。後來才知,原來是文革中一些「走資派」官員在被關押中遭到了酷刑,後來事情被捅到老毛那裡。毛一時生氣便寫了這麼一個「便條」式的「最高指示」。結果,上面放個屁,下面跑斷氣。便這麼層層地傳達了下來。但這也說明,這酷刑在中國之普遍與厲害。

不過「最高指示」傳達以後,監獄裡捆人,打人,依舊照捆,照打不誤。血寫的事實粉碎了墨寫的文字。

虐待酷刑五花八門


海外法輪功學員在街頭演示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圖片來源:明慧網)

我從1957年進四川敘永看守所起,酷刑與虐待就與我經常親密的零距離接觸。其品種,花樣,五花八門,應有盡有。沒有親歷過的善良的人們,是很難以想像得到的。可以大概分述如下:

一、最常見的是打人

對於囚犯來講那簡直是小事一樁。特別是獄吏不用器物,空手揍你一拳、一巴掌、踢一腳,根本不算一回事。四川省四監獄有個獄吏叫余繼發,是共軍一個排長「轉業」,由於大字不識幾個,只有調到勞改隊來管犯人。他在四川瀘州專區監獄時,有個外號叫「余一腳」。他經常穿著一雙軍用皮鞋,他看著誰不順眼飛起就是一腳,故以得此「美名」。可能是踢人太多,後來一隻腳患了骨結核,當時中國治療結核病的水平很低,最後他那患肢比健肢短了近3公分,走起路來一拐一瘸,要想踢人便大有困難了。因而其「余一腳」的美名也被「余瘸子」取而代之。

但這個余瘸子腳不能踢人了,手打起人來照樣夠狠。一次,他用一根棍子打一個叫陳忠良的犯人,竟把棍子都打斷了,陳被打得昏死過去。三年大飢荒時,我在芙蓉煤礦勞改,當時由於飢餓和缺乏營養,我患了夜盲症。那是因缺乏維生素A,眼的視網膜桿狀細胞上無法合成一種叫「視紫紅質」的物質,所以一到黃昏就看不見東西(民間俗稱「雞蒙眼」)。一天黃昏時中隊指導員孫明清,叫我們幾個囚犯出去給他搬什麼東西。我向他「報告」說我看不見。他一聽就火了,開口罵道:「你眼晴瞎了呀?叫你去吃東西,你怕比哪個都跑得快!」我說:「我得了夜盲症。」孫問我「啥子雞巴叫夜盲症?」我說「是因為缺乏維生素……」,我話還未說完,「叭」一巴掌就打在我頭上,「你狗日的反革命右派還敢污蔑政府,人民政府一天三頓給你吃得飽飽的,你還缺乏『素』了,還要吃『葷』不?……」邊罵就給我一腳。那時的人虛弱得風都吹得倒,我一下就被他踢倒了。可他不但不罷休,反而一邊亂罵我「裝死狗」(四川方言,意即耍賴騙人),一邊用腳在我身上亂踢亂踩,我開始痛得大叫,後來叫都叫不出來了,他似乎也打累了,才丟下我帶著其他幾個囚犯揚長而去。

1963年我在芙蓉煤礦5中隊種蔬菜,一個姓宋的分隊長,說我挑糞的糞桶沒有裝滿,是「偷奸耍滑磨洋工」,於是他折斷一根樹條劈頭蓋腦就給我打來,而且就像鞭打驅使牛馬牲畜一樣,邊打邊吼「給老子快點走,快點走!」當天中午還不許我吃飯。在這個宋獄吏的眼中,我們連牛馬也不如,牛馬幹了活,也要給草料吃呀。在這個礦的張家村菜蔬中隊,有個獄吏叫甘大全,外號人稱「甘扁擔」。因為他一天到晚手上就握著一條扁擔,不是為了挑抬東西,而是他打人的工具。我親眼看見一個姓王的囚犯,因為到菜地裡偷生豌豆吃,被他看見了,衝上去一扁擔就把那姓王的肩關節打脫了臼。

二、支使犯人打犯人 虐待犯人

在當年的勞改政策中,也有不許打罵,虐待犯人之類的仁義道德的詞語,不過那大半是拿去糊弄「洋鬼子」的。就像今天我們神聖的憲法裡還明文寫著,公民有言論,集會,結社等自由咧,你去「集」個會,或「結」個社來看看,看那警察局敢不敢歡迎你去「作客」?我在勞改隊幾十年,獄吏們慣用的一句口頭禪就是「我們不打人、不罵人。我們不打、不罵接受改造的」,言下之意,你不接受改造,你反改造,不打你,打誰?至於什麼是「接受改造」,什麼又是「反改造」那是由獄吏的兩張嘴皮來「決定」的。於是有些聰明的獄吏,為了保險和省事,乾脆就縱容、甚至支使犯人,去打犯人和虐待犯人。這樣一來,獄吏便更加「超然」和主動了。萬一出了什麼亂子,就像今天的「躲貓貓」一樣往「牢頭、獄霸」身上一推,便萬事大吉。而一些想「積極接受改造,想爭取立功減刑」的犯人,也積極、主動與獄吏配合。有的甚至「變態」到了以此為樂,樂此不疲的狀態。特別在批鬥「反改造」或逃跑犯的鬥爭會上,有的是為了表現積極,有的是為了報平日雞毛蒜皮,睚眥之怨的私仇,有的甚至就是去發泄、取樂。反正在獄吏的縱容下便都去對被批鬥者打罵折磨。反正打了人還被「黨和人民政府」肯定為「積極接受改造的好表現」,天下有比這更佔便宜的事嗎?

文革中我在四川省第四監獄,看見鬥爭一個完全是精神分裂症的囚犯叫李丁,他說他對馬列主義有「獨到的發現」,還要「和毛澤東同志商榷」。稍有判斷能力的人聽了都知道是個瘋子,但當時就硬說他是「反動透頂」,惡毒「誣蔑領袖」。於是弄來鬥爭,罰跪,拳打腳踢。有天晚上我看見我們的一位右派難友,左一下、右一下的在李丁臉上「左右開弓」地打了不下十個耳光,對瘋子也這樣無情地折磨。而這位老兄前幾年還在寫文回憶李丁。

犯人中,還有「特殊犯人」。我在芙蓉煤礦張家村隊時,有個囚犯叫梅亭秀,名字像個女子實則是個男人。是原古敘農場勞改隊的幹部。1957年劃成右派後,又在其日記裡發現有「反動言論」,於是以「反革命罪」判刑10年,到了芙蓉煤礦後好多獄吏都是他認識的熟人。起碼對他比較放心,於是讓他當「犯人大組長」,每天不幹體力勞動,哪些犯人幹什麼活,則由他來具體分配。更不得了的是他有權決定你每天伙食的糧食定量標準,是甲、乙、還是丙等。當時多一口糧食就是多一點生的希望。所以梅大組長,犯人背後都叫他為「二管教」。這梅二管教,每天是東走走,西看看,看見那個幹活不賣力,他就可以打你兩下子,所以沒有哪個犯人不怕他。更奇怪的是這個牢頭獄霸,勞改還不到五年,便被改判釋放。勞改隊的所謂「大組長」、「學習組長」之類的「犯人官」,往往都有過去曾是什麼書記、黨員之類的背景,才有資格成為獄吏「以犯治犯」的工具。

而現在聽說好像「風水」有點「三十年河東轉河西」了。現在監獄中的犯人如家中親屬是當官的,大企業主有錢的,則特別受「優待」。上世紀九十年代,四川省第四監獄監獄長冷待發先生(後因腐敗被判刑),他就敢把犯人叫來對他說「我知道你家裡有錢,叫你家裡給監獄捐一萬元,可以給你減一年刑。」那時的一萬元,不比現在,民間「萬元戶」就是富翁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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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嚴家偉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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