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九大後13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大貪官(圖)


中共體制是培養貪官的「搖籃」,十九大以後就有13個「大貪官」被判處無期徒刑。2017年中共十九大現場圖。(圖片來源:Gr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10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木子綜合報導)中共體制是腐敗官員的搖籃,無官不貪。中共十九大以來查處了很多貪官,其中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就有13人,貪腐金額是官方披露的數字,實際貪腐金額要多。

陸媒上觀新聞報導,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國法院依法審結貪污賄賂犯罪案件48821件,生效判決56388人,十九大以來,法院共審結中管官員案件67件,判處無期徒刑13人。

第一位,中共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胡懷邦,2019年7月31日落馬,2021年1月7日,受賄8552萬餘元的胡懷邦被判無期徒刑。

第二位,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2019年9月6日張琦被查,於2020年3月4日被「雙開」,2020年12月3日,受賄1.07億余元的張琦被判無期徒刑。

第三位,中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副局長魏傳忠,2019年3月15日深夜被官宣落馬,此時距離其退休已近5年。2020年6月19日,魏傳忠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被指收受他人給予財物共1.23億余元。

第四位,中共國家菸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2019年2月16日被查,同年7月12日被「雙開」,2020年6月18日,貪污9032萬元的趙洪順被判無期徒刑。

第五位,中共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努爾.白克力,2018年9月21被查,2019年3月被「雙開」,同年12月2日,受賄近8000萬的努爾.白克力被判無期徒刑。

第六位,中共貴州省政府原副省長蒲波,2018年5月4日被查,同年11月被「雙開」,2019年7月18日,受賄7126萬餘元蒲波被判處無期徒刑。

第七位,中共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2018年7月11日被查,2019年1月4日被「雙開」,同年7月9日,曾志權被判無期徒刑。曾志權是十九大後首個任上落馬的省級黨委常委,他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收受財物共折合人民幣1.4億余元。

第八位,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長陳樹隆,2016年11月8日被查,2017年5月3日被「雙開」,2019年4月3日,陳樹隆被判無期徒刑。陳樹隆被指兩次非法獲利1.37億余元和3031萬餘元。

第九位,中共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2015年1月16日落馬,2018年12月27日,馬建被判處無期徒刑。馬建被指轉移、藏匿涉案財物,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巨額利益。(沒有指出具體受賄數據)

第十位,中共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魏民洲,2017年5月22日被查,同年8月3日被「雙開」,2018年11月21日,魏民洲斂財1.09億元被判無期徒刑。魏民洲被指斂財跨度長達21年。

第十一位,中共上海市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2017年3月1日被查,2018年10月25日,受賄超7423萬元的陳旭被判無期徒刑。

第十二位,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2017年4月11日落馬,同年7月4日被「雙開」,2018年9月27日,楊崇勇被判處無期徒刑。其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2.06億余元。

第十三位,中共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2017年7月24日被立案審查,同年9月29日被「雙開」,2018年5月8日,受賄1.7億余元的孫政才被判處無期徒刑。

除上述13位中共大貪官被判處無期徒刑外,另外還有2人被判死緩,1人被判死刑。

中共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和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兩貪官均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以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趙正永被指斂財超7.17億余元。邢雲被指受賄4.49億元,內蒙古「倒查20年」後,其曾經的下屬多人落馬。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被判處死刑。2018年4月17日賴小民被查,同年11月15日被「雙開」,2020年8月11日,賴小民因受賄、貪污、重婚被判處死刑。今年1月29日上午,賴小民被執行死刑。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賴小民受賄17.88億余元人民幣,打破了中共官員貪污受賄記錄。

中共就是一個腐敗的政黨,催化出這些「榜樣貪官」,整個社會是上樑不正下樑歪,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按照陸媒上觀新聞報導的數據,2018年至2021年6月,全國法院審結貪賄案件48821件,生效判決56388人。粗略計算一下,僅在這3年半的時間裏,中共全國法院平均每月審結1284件,每天43件,每小時1.8件,平均每月生效判決1484人,每天50人,每小時2人,所以,中共體制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繁殖貪官的搖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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