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擄殺9歲女童的凶手已假釋 被遣華(圖)
陳敏的指紋與案發地丟棄在後院的餐刀上,所採集到的疑凶指紋相吻合。(示意圖/bluebudgie/Pixabay)
【看中國2021年10月8日訊】2004年加拿大9歲女童張東嶽被殺害,當時轟動華人社區。當年查案的警探史蒂夫.瑞恩(Steve Ryan)已經轉行,現在成了電視臺記者。為了提高收視,他講述了當年的調查過程,透露凶手陳敏已在2016年獲得假釋,之後被遣返回中國。
遺骸嚴重腐爛難辨真相
至於陳敏的殺人動機是否是為了錢財,史蒂夫也說不清,但他至今仍不相信凶手的供詞。
史蒂夫不相信陳敏所說的案發過程。他質疑地說,「他對她做了什麼?他是否對她進行了性侵犯?他是否虐待過她?這一直都是未解之謎,因為遺骸腐爛得如此嚴重。我們得知的死因,就是他所說的他悶死了她。」
僅10年獲假釋遣回中國
2006年,陳敏被判處終身監禁且15年內不許假釋,但僅10年後,陳敏就獲得假釋。不過,在他獲得假釋的同時,就被送去遣返聆訊,不久被遣送回大陸。
加拿大假釋委員會方面稱,在2016年6月,陳敏的「日間假釋」和「有監管釋放」(Escorted Temporary Absence)申請得到批准。
同時,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為陳敏準備好了旅行證件,他一獲得假釋,服務局就接手去完成遣返程序。
關押在高度設防的監倉
在說明批准陳敏假釋的理由時,委員會稱首先要明確陳敏獲假釋後是否會對社會構成風險,是否會再犯罪。如果再犯罪,可能會犯什麼樣的罪及其嚴重性。
委員會稱,陳敏因其罪行惡劣,一直被關押在隔離的或高度設防的監倉內。他在監獄中的行為舉止被認為優秀,警方認為他有禮貌、對人彬彬有禮。他還在監獄中從事有償勞動,每次尿樣分析檢測均呈陰性。
除了在2008年有過一項輕微指控外,陳敏沒有收到任何指控。但監獄方面還是認為,陳敏的個人(或情感)取向為有中度需要改進,這比他剛被關押時有所改善。所有其他風險等級都被認定不需要立即關注。
從統計上來看,五分之四的與陳敏有相似分數的罪犯,在獲假釋後不會犯嚴重的罪行。
委員會評估陳敏在獄中有高度責任感和積極性,聲稱要對自己的罪行負責,有悔意和對受害者的同情;但委員會也注意到,當每次談論到謀殺案時,陳敏都面無表情。
與疑凶的指紋相吻合
據悉,1998年小姑娘張東嶽隨父母從中國移民到加拿大。她的爸爸張偉民當時是多倫多某金融公司的電腦程序員;媽媽徐雯開設了一間小型的語言學校,教中國留學生英語和電腦課程,當時她還正準備與別人合夥成立一間移民諮詢公司。
法庭文件顯示,案發時,張家房屋內除了張東嶽一家三口,還有5名租客,均是中國留學生。
史蒂夫說,女童張東嶽失蹤後,調查工作一直沒有頭緒。後來警方擴大了對張家周圍人士的調查,包括一名曾住在張家的女留學生租戶,由此陳敏走入警方的視線。
警方與陳敏接觸,陳敏也接受了指紋和口腔處提取DNA樣本。警方發現,這些指紋與案發地廚房後窗上、丟棄在後院的餐刀上及在樓梯扶手上,所採集到的疑凶指紋相吻合。
警方認為陳敏學習成績不佳,學成後移民加拿大的機會不大,因此打算籌集2.6萬加元辦理假結婚。急需用錢的他盯上了一年多前曾去過的張家,想綁架張家的女兒來勒索其父母。
警方採取「引蛇出洞」的方法,告訴陳敏要檢查他的汽車。陳敏連跑14間車行,要更換車後廂的墊子。
這令警方進一步確定陳敏可疑,於是將他逮捕並控以一級謀殺罪,陳敏承認二級謀殺,被判終身監禁,15年不得假釋。
入室綁架致死 棄屍而逃
陳敏也是中國留學生,時年20歲,但他沒租住過張家,但與張家一名女租客相識,陳敏通過這位女性友人認識了張家夫婦。
陳敏向警方供認稱,案發當天晚上,他割破廚房的紗窗鑽入張家,去張東嶽的臥室想帶走她。小姑娘被聲音驚醒了,披著一條紫色毛巾被出來查看,在走廊上正好撞見陳敏。
陳敏擔心小姑娘尖叫,上去用手摀住她的嘴巴。小姑娘激烈抵抗,於是陳敏的手臂勒緊小姑娘的頸部,還摀住她的口鼻,用紫色毛巾被包住她。
陳敏抱著小姑娘從側門出來,走向汽車。在這個過程中小姑娘一直在抵抗。當陳敏走到車旁,要把她放進車後廂時,才發現對方已不省人事。陳敏駕車匆匆離開,途中曾停車查看,但小姑娘已沒有氣息。於是,陳敏跑到密市祈德河(Credit River)附近,將屍體丟在一處叢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