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 外國人如何加入中國籍(組圖)
湯若望(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清朝早期,如德國人湯若望、比利時人南懷仁、法國人白晉、葡萄牙人徐日升、意大利人郎世寧等都擔任了清政府的官職,穿清朝的官服,行中國的禮儀,甚至按照中國的生活方式生活。
湯若望30歲那年就換上了中國服裝,取了中文名字,先後被清政府授予太僕寺卿、太常寺卿、通政使等職務,雍正朝追封為「光祿大夫」,官至一品。
清政府對湯若望的祭文裡有這樣的評價:「掌欽天監印務事,故湯若望之靈曰:鞠躬盡瘁,臣子之芳蹤。恤死報勤,國家之盛典。」可見,這與對待本國臣子毫無二致。
康熙的科學啟蒙老師、比利時人南懷仁,官至正二品的工部侍郎,在北京去世後,也如同本國重臣一樣,賜給了謚號「勤敏」。確實,清政府是把關係親密的「客卿」看成本國臣民的。
南懷仁(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但清政府對「客卿」也會提出一些要求。英國人赫德1864年10月18日的日記記載,清政府為表彰他在鎮壓太平軍中的突出表現,決定獎勵他一個三品「臬台銜」,並勸他「更換服裝、服色、結婚和在中國定居,等等」。
劉體智在《異辭錄》中記載,在平定伊犁的戰爭中,戈登放棄了英國軍籍,加入清軍,被視同中國高級軍官對待。而在幫清政府鎮壓太平軍時的戈登,是英國皇家工程兵部隊的軍官,對英國政府負責。
也有主動提出要加入中國籍的。被譽為「十七世紀的亞里士多德」、發明了西方二進位的德國數理、哲學大師萊布尼茲,看到在華的傳教士寄給他的太極八卦圖後,帶著崇拜的心情,寫信給康熙皇帝,請求加入中國籍,並建議在北京建立科學院。但沒有明確記載他是否如願。
《汪穰卿筆記》中記載,在清政府還沒制定外國人入籍的法規之前,郵傳部所雇的工程顧問、法國人沙海昂請求加入中國籍。起初大家很納悶,後來才漸漸明白:原來他在西直門外京張鐵路旁購置了很大一塊土地,但他還不滿足,又在京漢鐵路旁購買了一大塊地皮。沒有中國籍,不好在中國購買大量土地,所以他要求加入中國籍。
宣統元年(1909年),大清頒布了《國籍條例》,這個條例明確規定:「凡外國人願入中國國籍者,准其呈請入籍。」但須具備五個條件:
「寄居中國接續至十年以上者;年滿二十歲以上,照其國法律為有能力者;品行端正者;有相當之資財或藝能,足以自立者;照其國法律,於入籍後即應消除本國國籍者。」
按這些條件,湯若望、南懷仁都具備加入中國籍的條件。如不滿足這五個條件,也可有特例:「凡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有殊勛於中國者,雖不備一至四各款,得由外務部、民政部會奏請旨,特准入籍。」就是要對中國有特殊貢獻。
此外,下列三種情況也可以加入中國籍:一是外國婦女或者無國籍婦女嫁給中國人為妻;二是以中國人為繼父並同中國人居住的;三是中國人同外國人的私生子可以直接加入中國籍。但是,嫁給中國人做妻子的外國婦女必須「以正式結婚呈報有案者為限」等等。
條例對才加入中國籍的人也有約束:一是不能擔任軍機處、內務府各官職,以及四品以上文官;二是不能擔任各項武官以及軍人;三是不能擔任上下議院以及各省咨議局議員。
「凡呈請入籍者應聲明入籍後遵守中國法律,及棄其本國權利。」申請人寫保證書,並請中國寄居地的有名望的兩位紳士擔保,把情況匯報地方官,由其遞交民政部批准、公布,最後「給予執照為憑」。
在國外申請加入中國籍的,要打報告給中國駐當地的領事,再報出使大臣,或者直接向出使大臣匯報,轉交民政部存案辦理。完備了這些手續,清政府就承認其為中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