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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受賄上億 被判無期徒刑(圖)

 2021-09-24 10:1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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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圖片來源:網路)
貴州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1年9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中國貴陽市中級法院週四一審公開宣判貴州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他因非法收受了上億元財物,被判處無期徒刑。官方披露,經銷商為討好袁仁國,曾送給他一個5公斤金鼎。

貴陽中院微信公眾號9月23日發布消息,貴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茅台集團前董事長袁仁國受賄案。

據法院通報,經審理查明,1994年到2018年間,袁仁國先後利用擔任貴州省茅台酒廠副廠長、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得茅台酒經銷權、增加茅台酒供應量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了折合近1.13億元的財物。

現年65歲的袁仁國,1956年10月生,貴州仁懷人,1975年就進入了貴州茅台酒廠工作,從一名釀酒工人一路做到了董事長,擔任貴州茅台董事長達18年,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8年。曾獲「中國釀酒大師」的稱號,並享受中共國務院特殊津貼。

2018年5月,袁仁國不再擔任茅台集團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相關職務。

2019年5月22日,袁仁國被「雙開」。「雙開」通報稱,袁仁國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台酒營銷環境;大搞「家族式腐敗」;大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央視去年1月播出的《國家監察》記錄片中介紹了袁仁國的案情。有一位省紀委專案組的工作人員說,曾有經銷商為了討好袁仁國,送給他重達五公斤的金鼎。

專題片中介紹,袁仁國一方面把茅台經營權作為搞政治攀附、撈政治資本的工具,違規為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獲刑12年),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獲刑20年)等人及其親屬辦理茅台酒經營權,並增加配額指標。

其中,王曉光曾通過袁仁國等人先後為家人和他的親屬獲取了4家茅台酒特許專賣店經營權,他還假借61家單位名義,找袁仁國又批得不少額外指標倒賣獲利。

另一方面袁仁國也大肆謀取私利。自2004年以來,僅袁仁國妻子和兒女違規經營茅台酒就獲利2.3億余元。大批經銷商、供應商千方百計和袁仁國拉關係、搭人脈,大搞利益輸送。

袁仁國辦公室外的走廊,曾經每天門庭若市。袁曾自述,「那個時候想拚命接近我的人很多,一天找我的起碼有四五十個人。」

袁仁國落馬後,2019年茅台集團先後有10多名高管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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