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假定的新香港(圖)


香港前景被「國安法」的陰雲破壞。(圖片來源:Ruby Tang/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9月23日訊】曾幾何時,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法律會保障市民不會被濫捕的權利,不會未經審訊就要接受懲罰的權利,不會做任何事情,都要考慮政治因素──會否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而如今這定義,已經去到所謂「萬能Key」,隨時令「玻璃」般的安全被「損害」。

記得2020年5月時,香港一些人引述中共的說法,指《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港獨、恐怖主義人士」,聲稱「無礙言論自由」,而所謂「北京消息人士」更指《國安法》下照樣可以「參與六四晚會」;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以往被「港獨派」視為「眼中釘」的六四晚會主辦單位支聯會,同樣被特區政府「有罪假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以至取消其商業登記,不但凍結所有資產,更把其網站移除,而歷史圖片更被刪去,不禁令人想起經常被中國人質疑的「日本右翼教科書」云云,如今是誰要「竄改歷史」呢?

當悼念是顛覆,保留歷史圖片也是顛覆,存在了三十幾年,在「特區」廿幾年的組織,原來也是顛覆,這正說明瞭香港人的結社、集會以至言論自由,已經淪落到什麼的田地;例如週一(20日)國安處拘捕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三名成員,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該組織呼籲公眾不要使用「安心出行」軟體,向在囚人士提供物資等,只要意圖是「招攬追隨者以增加影響力,意圖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就犯法,但如何決定其意圖呢?

擔心軟體不安全拒絕使用,就已經「危害國家安全」嗎?向在囚人士提供協助,又如何去界定是否屬於「招攬追隨者」?更荒謬的是,在高度設防的監獄中,究竟如何可以「危害國家安全」?是用念力去影響國家安全嗎?負責保安的懲教署在做什麼?和這些在囚人士串謀嗎?

因此市民都已經非常清楚,就是任何言論與行為,都隨時可以被指控屬於「危害國家安全」──只要政府有人看你不順眼,就可能是「危害」;講真話,指出政府的錯誤與謊言,其界線就非常模糊,隨時會過界變成「煽動顛覆政權」。你意圖是什麼,不是由你自己去決定,而是由別人指控你,有如帝皇時代的罪名──腹誹。一旦被控「腹誹」,你就需要「自證清白」,而在你能夠「自證清白」之前,你的存在,包括在高度設防的監獄之內,也「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

這種做法當然可以令香港市民「收聲」,不敢再質疑政府的說法;但不出聲,不代表會接受,就一如中秋節翌日(22日)的中共黨報香港《文匯報》頭版──「棄養哀歌 命運豪賭押上至親骨肉」、「迷信外國月更圓 狠心移民拋老幼」,連港共的報章,也要「認證」香港的移民潮,已經去到如此「狠心」的地步,去「拋棄老幼」?不是說香港制度已經更「完善」了嗎?不是說「國安法」如何令香港更安全,市民都支持嗎?為何「一少撮人」的行為,會上到黨報頭版,來「大鑼大鼓」去報導幾個「個案」呢?絕無此事,別有用心,《文匯報》是什麼意圖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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