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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疑違諾 國安法後屢向港府交用戶資料(圖)

 2021-09-12 08:1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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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報導谷歌(Google)在國安法生效後多次向港府交出用戶資料。(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港媒報導谷歌(Google)在國安法生效後多次向港府交出用戶資料。(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1年9月12日訊】《港區國安法》去年生效後,港人憂慮互聯網上的言論和蹤跡也可能被監控甚至入罪。國際科技巨頭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當時皆公開承諾停止直接回應香港政府索取數據的要求,除非是透過美國司法部及雙邊司法互助條約(MLAT)提出。然而,港媒9月11日披露,谷歌在國安法生效半年內,曾經3次向港府交出用戶資料,疑違反當初的承諾。

國安法生效半年內 谷歌三次交出個資

據《立場新聞》引述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HKFP)報導,香港政府在去年下半年(7至12月)期間,共向谷歌發出43次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涉及47個用戶帳號。期間谷歌3次應港府要求提交用戶資料。報道引述谷歌稱,該三次索取資料的理由,兩次涉及人口販賣(involving human trafficking),另一次涉「可信的生命威脅」(credible threat to life),但沒有披露具體細節。其餘申請則被谷歌拒絕。

谷歌回應查詢時稱,公司提交的數據不包括用戶的內容數據。但HKFP翻查谷歌「一般政策」,發現谷歌有關「回應政府要求」的條文,列明可提供其它「元數據」(metadata),即用戶姓名、關聯電郵地址、電話號碼、帳單資訊,還有電郵標頭(email headers),內含電郵收發者姓名、電郵地址、發出時間等,意味著當局可藉此查出用戶與誰往來。谷歌沒有回應有否通知帳戶持有人有關索取資料的要求。

曾公開承諾不交資料 專家訝異

谷歌又承認,上述3項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都不是透過美國司法部及雙邊司法互助條約(MLAT)提出,谷歌的解釋是,涉及生命威脅的緊急披露申請不必循MLAT審核。谷歌又稱,目前港府大部份索取資料申請都要經外交程序處理,包括任何涉《國安法》的申請。

HKFP報導指,去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後,谷歌8月曾宣布停止直接回應香港政府索取數據的要求,日後如港府要索取資料,谷歌會將申請轉介至美國司法部,以審核是否符合MLAT等相關法規,過程需時數個月,程序與現時中國政府向谷歌索取資料一樣。但谷歌今次向港府提交資料,反映該公司一定程度上回復舊有政策。

報導引述香港資訊科技商會私隱及網路安全副主席范健文指,對谷歌的行徑感到意外,因為與它去年的公開聲明不一致,也缺乏解釋。他說:「在社會運動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很多人對個人私隱都有較高的要求。」

反送中期間密集配合港府要求

翻查Google「透明度報告」(Transparency Report),谷歌在反送中運動至國安法生效前的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應港府要求交出資料的百分比高達72%至81%,意味着這段時間內谷歌頻密地應港府要求交出用戶資料。而從2010年下半年起至2018年下半年,谷歌向港府交出資料的百分比介乎三成至近六成。

至於其它香港人常用的社交媒體如臉書、推特、Telegram等,去年也先後宣布暫停應香港政府要求交出用戶資料。自由時報報導,臉書2021年6月發表的「透明度報告」稱拒絕了港府去年下半年提出的全部202項用戶資料請求,包括1項緊急請求。推特同期也沒有回應港府的任何一項要求;蘋果、微軟沒有發布此間的透明度報告。

另一邊廂,港府已在醞釀對科技企業「出招」。今年5月,港府提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以打擊「起底」(人肉搜索)行為,除了將起底定為刑事犯罪,還賦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可要求任何人提供資訊。

代表臉書、推特與谷歌母公司Alphabet的「亞洲網路聯盟」今年6月致信港府,警告若繼續推動有關修例,科技巨頭或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以免當地員工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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