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標準又降 在官方微博留言恐惹禍(圖)
新浪微博管理員發佈公告表示,在政務、媒體官微下方發表惡意評論,是屬於「尋釁滋事」行為。(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1年9月3日訊】8月30日,新浪微博管理員發佈公告表示,在政務、媒體官微下方發表惡意評論,是屬於「尋釁滋事」行為,據此,新浪微博管理員「從嚴、從重、從快」地把159103名用戶停止評論功能。從此以後,「尋釁滋事」門檻再次降低,不少喜愛在官網下跟帖留言的網友擔心,日後評論恐惹禍上身。
9月2日,時事評論員江月明透過維權網發布文章表示,該條微博的評論區開啟「先審後上」模式。相關消息一出,隨即在微信等社交平臺上廣為傳播,許多人頓時只感到心神不寧。對於平日喜愛在官號下跟帖留言的網友來說,今後一旦發言不慎,說不定哪一天就觸犯了禁忌,惹禍上身。上述通告在新浪微博一發出,立即跟帖如潮,只消半天時間,就多達1666條跟帖,不過,僅顯示40條就見底,且都是管理員「控評」過濾出的支持性言論。
由上述的網絡反應不難推斷,該公告並不招人待見,絕大多數民眾都是表示反對與抗議的。針對不合胃口的跟帖一味打入「尋釁滋事」的惡意評論行列中,顯然是激發了眾怒。只可惜,嚴格的管控機制,讓我們仍看不見跟帖當中發自肺腑的聲音。
在習近平的治理下,對於新聞言論的管控是日益嚴厲,如今不只無法針對高層官員正常發表批評性言論,連讚揚性的言論也都會被視為「高級黑」或「低級紅」而遭遇封殺。在「今日頭條」等平臺上,若文字或視頻中含有黨或國家領導人的名字,就無法通過審核,至於部分地方的官方機構在「今日頭條」開通的帳號在發佈包括了高層領導人名字的相關消息時,同樣無法順利無礙,讓編輯倍感頭痛。
上街舉牌、集體請願、持續上訪、辱駡官員、網上揭露等,都可以以藉由「尋釁滋事」罪名加以懲處。此罪名可謂無所不包,即使出現定不上罪名,公檢法機關也會想方設法地套上「尋釁滋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官方可隨心所欲利用「尋釁滋事」將人治罪;現在,體制內外的敢言人士,活躍度都已大不如前,這是因遭受強大壓力而不得不轉入噤聲狀態,或在忍無可忍之下,偶爾就官方文本發表隻言片語,只要言辭不過激,大致上不會惹麻煩。
當然,因為跟帖被以「尋釁滋事」為由抓捕的線民,其實在新浪微博發佈此次公告之前就已經出現,那是因為評論的物件為公檢法等機構。例如2019年10月,安徽省六安市舒城縣警方抓捕了一名跟帖男子,因該男子在百度貼吧上,針對一條警民聯合抓捕命案逃犯胡某榮的視頻跟帖評論,讓警方認為該男子公然謾駡公安民警;2020年7月28日,江蘇南通源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張衛國以「南通正義之聲」帳號在濠濱論壇上,發佈標題為《舉報通州法官俞某某為抽逃資金1650萬後4天虛假訴訟枉法裁判,農民工等損失巨大》的實名舉報網帖。張衛國還安排多人參與頂帖、評論、轉發,並以另外兩個帳號跟帖留言:「通州區法院出了名的黑……」「頭上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會有報應的,南通所有的黑法官們」等內容,而他在2021年8月27日遭到南通市中級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其「罪證」包括了跟帖內容。
據新浪微博管理員透露,新浪微博發佈上述通告,是因微博平臺接獲使用者舉報,聲稱部分粉絲號惡意組織粉絲赴媒體評論區等公共空間刷量控評,將其當作放大矛盾的「社交場」,站方「秉持維護良好網路生態的原則」,針對「惡意跟帖」這種「尋釁滋事」行為給予堅決打擊。
江月明認為,新浪微博過去對評論的寬容度較大,如今尺度驟降,極有可能是接獲宣傳、網信或公安機關等部門的指令。雖然將網路言論以「尋釁滋事」定性已非新鮮事,但將一切評論官方帳號的反對、抗議性言論認定為惡意評論、「尋釁滋事」行為,則是從新浪微博開始的。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羅翔曾透過搜狐等多個平臺發文表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自由當有約束。但是,權力也不應過於任性,隨性而為。」《刑法》當中的「尋釁滋事罪」是非常模糊的罪名,關於這一罪名的第四款當中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更是非常模糊。
羅翔認為,從技術主義的角度來看,行為若發生在公共場所,引起多人圍觀,均有可能觸犯尋釁滋事,包括在公共場所大聲高歌,造成多人駐足觀看而導致交通堵塞,又如穿著奇裝異服進入公園賞花,引發圍觀等。大批法律工作者與有權利意識的線民則說,若不嚴格限制認定範圍,無論是現實或網上,言論被官方認為出格,都有可能惹上「尋釁滋事罪」。
新浪的最新通告傳遞一個明顯信號,「尋釁滋事罪」的門檻已進一步降低,不只不能跟帖批評公檢法這類強勢機構,連對所有官方帳號的跟帖,都必須循規蹈矩,不能表示反對或抗議,否則公安機關就會立案查處,輕則遭行政拘留,重則遭刑事拘留或坐牢。
無論是普通的網友或專業的法律工作者,都認為此一動向是越來越背離新聞言論自由規則。有網友戲稱:「距離不讚頌就被認定為尋釁滋事或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