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老虎:落馬前肆無忌憚 落馬後「重大立功表現」(圖)


中共官員參加兩會。(圖片來源: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9月3日讯】(看中國記者狄源德綜合報導)中共官方宣稱,前河北副省長李謙犯有受賄罪出庭受審,因在案件線索方面「具有重大立功表現」,最終判處13年監禁。官媒回顧了中共十八大以來河北省10個老虎案情,其中6個老虎有「重大立功表現」,其中包括曾經囂張跋扈的河北「政法王」張越。

據北京法院網報導,8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原中共河北副省長李謙受賄案。李謙以受賄罪獲刑13年監禁,罰金300萬元人民幣;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李謙已經觸犯受賄罪,數額巨大,鑒於李謙主動交代辦案人員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提供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因此,北京中級法院法庭作出上述判決。

對於判決結果,李謙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官媒《北京青年報》稱,中共十八大以來河北省先後有10名副省級及以上官員落馬,包括上述的李謙在內,至少有6名官員都是在被調查之後積極提供案情線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2016年11月,前河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梁濱因檢舉他人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屬於「重大立功」,一審以受賄罪被判8年監禁。

2016年12月,原河北省委常委、秘書長景春華因檢舉他人重大犯罪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一審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18年監禁。

2018年7月,前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在接受調查後,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一審以受賄罪獲刑15年監禁。

2018年9月,原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崇勇落馬後,提供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屬於「重大立功表現」,一審以受賄罪被判終身監禁。

2020年7月,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傑輝被調查之後,提供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一審獲刑15年監禁。

2021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李謙接受調查之後,提供偵破其它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一審獲刑13年監禁。

對於這些官員的「重大立功表現」,網友「煙波人散88」留言:「什麼事重大立功表現?」

網友「來自火星」寫道:「倉充鼠雀喜,草盡兔狐愁。史冊有遺訓,毋貽來者羞。」

網友「飲血室主人」稱:「那麼問題來了,假如兩個「虎」不說自己的問題,互相揭對方的底,還算是重大立功表現嗎?」

網友「甜蜜的堅守」說:「官場上的老虎比自然界的老虎還貪婪!至少,自然界的老虎沒有權錢交易、錢色交易!」

網友「大衛」質疑:「贓款贓物能這麼輕鬆的全部追繳,說明他還有很多貪污受賄沒有老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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