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抨擊中共海事法嚴重威脅海洋自由(圖)


美國航母打擊群在印度太平洋地區進行雙航母作戰演習。(圖片來源:U.S. Navy/Keenan Daniels/ CC BY 2.0)

【看中國2021年9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成容編譯/綜合)美國五角大樓表示,中共本週頒布的一項新海事法,可能對航行自由和自由貿易構成「嚴重威脅」。國家關係專家認為,中共的新法與其認可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兼容。

據《新聞週刊》9月2日報導,中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一項修正案,從9月1日開始實施,要求外國船只在駛過中國的「領海」之前報告其名稱、呼號、當前位置、目的地和貨物等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將其領海定義為不僅是其大陸海岸以外的水域,而且還包括其在中國東海和南海所聲稱的島嶼和珊瑚礁周圍12海浬的海域,以及臺灣。中國境內外的觀察家都說,這部法律是中共試圖進一步維護其對有爭議的海洋領土的主張。

中國海事局1日發布的頒布公告稱,該修正案有助於規範海上交通的行為。在8月27日的第一份公告中,該機構表示,它將根據國家的規則和規定,「處理」不遵守規定的船隻,估計是軍事性質的船隻。

1日,《新聞週刊》聯繫到國防部發言人蘇普爾(John Supple)說:「美國仍然堅定地認為,任何沿海國家的法律或規定,都不得侵犯所有國家根據國際法享有的航行和飛越權利。」

他補充說:「非法和全面的海洋主張,包括在南中國海,對海洋自由,包括航行和飛越自由、自由貿易和不受阻礙的合法商業,以及南海和其他沿岸國家的權利和利益,構成了嚴重威脅。」

自由海原則被編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並得到中國的批准和美國的承認,並賦予所有國家無害通過沿海國領海的權利。美國認為,單方面強加任何事先通知的要求都是違反國際法的。

在關於中國海事法對美國海軍在該地區行動的潛在影響的單獨回應中,五角大樓的邁納斯(Martin Meiners)中校說:「美國將繼續在國際法允許的地方飛行、航行和行動。」

在9月1日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說,美國堅持「為所有國家,無論大小,在海洋領域納入一套普遍規則」的原則。美國對中國「毫不吝嗇地提出抗議」,並將繼續反對其「非法的、過度的海洋主張」。

根據新的《海上交通安全法》,5類外國船舶進入中國領海應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包括: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船舶;載運散裝的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船舶,以及「其它可能危及海上交通安全的船舶」。最後一個類別似乎是故意含糊其辭的。

中共海事局沒有具體說明,它計畫如何處理那些在穿越被其視為領海的水域之前未能報告所需數據的船隻。

臺灣中央社報導稱,這次新規列出的五種外國船艦中,潛水器、核動力船舶兩項受到矚目。目前擁有核子動力航空母艦的國家只有美國和法國,分析普遍認為,相關條文是指向這些國家的軍艦。

專家:中共很難實施單方面主張

新加坡拉惹勒南國際研究院(The S.Rajaratnam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的研究員科林.郭(Collin Koh)對《南華早報》分析稱,包括美國等大國不會遵守中國新立的法規。

中國人民大學的國際關係問題專家時殷弘也承認,這一法律的落實有難度。他認為那些同中國在東海、南海有領土爭議的國家,還有英美等不承認中國大多數單方領土聲索的西方國家,都不會遵守。

科林.郭認為,新法旨在強化中國對領海的立場,將會使其與其它爭議方發聲摩擦的風險升高。

美國邁阿密大學研究中國外交和軍事政策以及中美關係的專家金德芳(June Teufel Dreyer)對美國之音表示,新法規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不兼容,中國在採取單方面的行動。

根據這一法規,中國海事局有權管制它所謂的中國管轄海域(jurisdictional seas)。金德芳表示,「管轄海域」這一概念顯然比領海、毗連區更寬泛。「換句話說,中國當局在擴展它所說的它可以管制的領海。中國海事局根據這一法規也可以自行規定不可通行區域,這就干預了印太地區的航行自由。」她提到包括日本和美國在內的其它國家和好幾個歐洲國家已經表明反對這種干預。

澳大利亞也做出回應稱,澳大利亞海軍將不會受中國的新法令約束,即進入「中國領海」的外國船隻必須申報其存在,並表示澳大利亞軍艦將繼續根據國際法行使航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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