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六大強迫失蹤手段 2021受害恐逾5萬(組圖)


2021年3月9日 中國駐阿拉木圖領館前抗議親人在新疆失蹤或被關押。(圖片來源:ABDUAZIZ MADYAROV/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9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盧苡芯綜合報導)8月30號是「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Victims of Enforced Disappearances)。由瑞典記者達林(Peter Dahlin)創辦的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當天發布報告表示,中共所採用的強迫失蹤手段至少有六種,且受害人數持續攀升。有受害者與人權律師呼籲,國際社會應對作惡者採取經濟制裁或限制簽證等實質性措施,以遏制此種惡劣罪行。

「保護衛士」最新報告指出,近年遭到中共當局採取「留置」、「監視居住」的案例呈現快速上升趨勢,預計2021年遭中共「強迫失蹤」的人數恐逾5萬。

該報告總結了六種中共當局使用的強迫失蹤手段,其中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留置、遭關押在拘留所中卻以假名登記、綁架、濫用行政拘留、對少數族裔的大規模關押。

報告強調,這些強迫失蹤的方式都很難獲得準確數據,但保護衛士在結合了中共的官方數據分析發現,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與留置,作爲強迫失蹤的兩種主要手段,在2019年共有近2萬例受害者,2020年接近3萬例,今年則可能超過5萬例。

對此,旅美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認為,實際數據應該會更多。

旅美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告訴新唐人:「從它這份報告來講,主要來自於最高法院的判決資料庫,像比如說很多可能被留置的,最後以各種名義被釋放了,這一部分它是沒辦法統計進去的。那同樣的,比如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把人家關六個月,實際上根本就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它也就沒辦法公開的獲取到這些數據。」

報告表示,在2018年成立的中共國家監察委,現在已經成為了留置手段的重要實施者。根據統計,僅僅是2020年,全中國大陸被監察委確定的採取留置手段的受害者,即多達16890人。

報告顯示,監視居住可能很快就要超過留置,成為最常運用的失踪系統,這是因為警方意識到它是對付「政治目標」的強大工具,遂明顯增加了使用次數。

曾在江蘇省無錫市城管系統工作過的維權人士沈愛斌表示,他從2019年1月23日,第二次遭妄法判刑出來後,就已經歷了兩次取保候審,兩次監視居住及兩次刑事立案。他批評:「對於我沒有犯罪事實,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人來說,它就是濫用公權,赤裸裸的侵犯我的人權。」

原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聯蘇於2001年9月曾被警察強迫失蹤,並被秘密關押在長春市第一看守所。在此期間,王聯蘇受到嚴重的酷刑折磨,導致除了眼球會動之外,其它部位都不會動了。在眾多被中共強迫失蹤的法輪功學員中,王聯蘇只是一個縮影。

獲譽為「中國良心」的人權律師高智晟,則是被中共強迫失蹤的最知名案例之一。迄今已逾四年,高智晟的妻子耿和連丈夫是生是死都無從得知。


2017年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多名維權者在上海街頭手舉標語稱:「劉霞、高智晟、王全璋在哪裡?」(圖片來源:維權網)

中央社報導,8月30號當天,台灣10多個公民團體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控訴中共當局關押NGO工作者李明哲,並以COVID-19疫情為由,不讓家屬跟李明哲有任何的接觸,至今已經15個月音訊全無,中共當局也沒有告知家屬釋放日期。由於憂心李明哲在2022年4月服刑完畢後,將面臨2年的附加刑而無法出境,因此呼籲台灣政府積極交涉,確保李明哲如期返台。

針對中國人權問題,吳紹平表示,國際社會一直不採取實質性行動,這是造成中國人權狀況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他呼籲,各國政府應團結一致,針對中共侵害人權的行為進行制裁,好讓這些作惡者收斂。

沈愛斌也強調:「希望有能力的國家,有能力的組織,能夠採取有效措施,對這些貪腐官員在境外的綠卡、子女在就讀、在工作(進行)制裁,這個是有能力的國家能夠辦到的,只有這樣才能徹底遏制他們作惡的念頭。」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也在當日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所有的強迫失踪事件,並呼籲各國政府要停止強迫失踪,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聯合國官方消息,強迫失蹤經常被用於在社會上散布恐懼的一種策略。強迫失蹤過去主要為軍事獨裁政權的產物,現在則可能在內部衝突的複雜情勢中實施,特別是作為在政治上打壓對手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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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苡芯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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