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起訴大科技公司案要上到最高法院(圖)


美國前總統川普。(圖片來源:Brandon Bell/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8月6日讯】(看中國記者程雯編譯/綜合報導)美國前總統川普對大科技公司臉書、推特和谷歌的訴訟案可能會一直上到最高法院。目前這起訴訟案已經成為包括6.5萬個案例的集體訴訟,該訴訟案如果能夠得到最高法院的裁決,將會具有重要意義。

佛羅里達州的前總檢察長、現任「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的憲法訴訟主席帕姆.邦迪(Pam Bondi)8月5日(週四)在Newsmax電視台上表示,考慮到大科技公司的權勢,川普總統和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共同發起的這起訴訟案很可能會「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

邦迪說:「如果你仔細想想,你會知道大科技公司們開始的時候,它真的不是大科技公司。這些平臺現在在全球擁有數十億(追隨者),他們控制著21世紀的市政廳。他們基本上控制著所有美國人的所有信息,不僅是州範圍的,而且是全國範圍的。」

川普總統針對臉書、推特和谷歌以及這幾家科技巨頭的首席執行官(CEO)的集體訴訟是在7月7日提起的,因為這些大公司的社交媒體平臺在1月6日國會大廈事件後刪除了川普總統的在線賬戶。

到7月底,該訴訟增加了6.5萬名美國公民被這些社媒平臺進行言論審查的案例。

邦迪表示,川普和其他受到言論審查的人們一起提起訴訟是「真的很重要」。

他說到:「如果他們(指大科技公司們)能對川普總統進行言論審查,他們就能言論審查任何人。你知道,他們今天拿下來一位談論武漢肺炎病毒(COVID-19)的醫生,明天,那就是你了……這些人不是黨派人士,不是政客或媒體人士。」

與此同時,臉書一直在社交媒體上投放廣告,表示希望改寫法律。一位記錄片導演肯.伯恩斯(Ken Burns)本週將臉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稱為是「國家的敵人」。

邦迪對此評論說:「他們在投放廣告,你說的對,這非常狡猾。在他們看來,保護他們的是第230條款。」

「第230條款」指的是美國1996年《通信規範法》中的第230條款規定,這項規定保護在線提供商免於對其他人發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川普總統的集體訴訟中也尋求廢除這第230條款。

邦迪說:「在他們(大科技公司)的頭腦中,這真的演變成他們可以違反《第一修正案》(指言論自由)的全面豁免權。這是最重要的憲法修正案。在我看來,我們有,而且最高法院也對《第一修正案》的重要性做出了裁決。他們正在做的事情,他們無法逃脫,這就是為什麼這個案子太重要了。」

左派人士認為川普在這起訴訟案上勝訴的機會很小,因為過去的原告們都沒有勝訴過,因此川普也不太可能勝訴。

值得注意的是,過去的訴訟案中,那些大科技公司還被當作私人公司對待,現在在川普的集體訴訟中指出,當這些科技巨頭們和政府、政黨合作時,他們就不應該再被當作是私人公司,而應被當作是政府機構,在這種情況下,第230條款是不能保護政府機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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