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普通襲擊案 王婆婆被判囚1個月(圖)


現年65歲的王鳳瑤「王婆婆」因涉及一宗發生在2019年的普通襲擊罪,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個月。圖為2021年4月,九位泛民元老判刑,王婆婆到場聲援。(圖片來源:李晴/看中國)

【看中國2021年7月14日訊】現年65歲的王鳳瑤「王婆婆」自2019年反送中運動開始,就成為遊行示威現場的常客。她因涉及一宗發生在2019年的普通襲擊罪,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個月。早前王婆婆表明會以「三不」作公民抗命,即不盤問證人、不自辯、不求情,更表示希望法庭加刑,最好判終身監禁。

據《立場新聞》報導,王婆婆被指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保安胡婉鴻,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裁判官王證瑜指案情嚴重,法庭必須保護在法院工作的職員,特別是前線執勤的保安員,因此用最高刑罰,即監禁1個月為量刑起點,裁定王即時入獄 1 個月。

王婆婆今日上庭時同樣戴上「日常抗爭裝備」,包括一個繡有英國國旗的黑色口罩,和一枚掛有英國國旗吊墜的項鍊。在求情階段,王婆婆表示,法官閣下,我不求情,但求加刑,又指即使他們這次無法構陷我,還有第二次和第三次,同時她亦批評證人證詞不合理。

庭上裁判官向王婆婆查問年齡、職業、收入、維生方法、婚姻及家庭狀況等因素,以考慮刑期。王婆婆回應:沒有收入,「職業是抗爭,好多年。」又稱自己背景簡單,獨來獨往一個人,不需要任何人幫助,並再重申刑罰越重越好。

王婆婆聞悉罪成判監後表示「多謝法官閣下」,然後收拾隨身物品步入犯人欄。當法官表示刑期為 1 個月時,她即問「可不可以加長?」法官未有理會,與控方完成處理證物的程序後退庭。王婆婆即高呼:「五大訴求」,並舉起五一手勢,在場旁聽人士回應:「缺一不可」,有聲援人士向王婆婆喊道:「遲些見、頂住啊!」王婆婆在被告欄內收拾個人物品時,繼續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警匪一家,係人都蝦」(編註:警匪一家,是人都欺負)等口號,隨即她被警員催促進入羈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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