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州警長控告拜登 阻處置非法移民罪犯(圖)


拜登政府的「新政」阻止聯邦官員逮捕或驅逐犯有重罪的非法移民,而是將他們放入美國街頭。圖為2018年3月26日,被美國邊境巡邏隊逮捕的非法移民,他們在德克薩斯州的里奧格蘭德河谷地區從墨西哥偷越邊境進入美國。(圖片來源:LOREN ELLIOTT/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7月4日讯】(看中國記者理翺編譯/綜合報導)在拜登(Biden)政府新措施的命令下,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拒絕拘留和驅逐在當地被捕的非法移民,其中包括一名曾被驅逐出境並因對兒童進行性侵犯而被定罪的男子。這引發了德克薩斯州警長們以及ICE成員的憤怒,將拜登當局告上法庭。

本週晚些時候,德州5個縣和5個警長部門連同一個國家執法組織的ICE員工一起向德克薩斯州南區聯邦法院提起法律訴訟。

原告包括金尼縣警長佈拉德.科(Brad Coe)、蒙哥馬利縣警長蘭德.亨德森(Rand Henderson)、蒙哥馬利縣和愛德華茲縣警長J.W.格思裡(JW Guthrie)、麥克馬倫縣警長埃米特.謝爾頓(Emmett Shelton)、麥克馬倫縣和哈德斯佩斯縣警長阿爾文.韋斯特(Arwin West)以及哈德斯佩斯縣和聯邦警察基金會的ICE官員部。

原告控告拜登和其內閣國土安全部官員的決定已誘使大批不法份子非法越境到美國,但卻恣意放縱他們,這對當地的執法行動和社區造成危險。

「參與此案的ICE官員對他們的上級要求他們做的事情感到非常震驚:釋放被控強姦兒童的人,釋放被控販毒和拒捕的人。」美國堪薩斯州前任州務卿、原告的首席律師克里斯.科巴赫(Kris Kobach)在電話中說道。

「這些都是非常嚴重的罪犯,拜登政府的政治領導層卻下令ICE放過他們。」

拜登政府下令 將非法移民釋放到美國街頭

2月18日,ICE代理主任泰.約翰遜(Tae Johnson)發布了一份備忘錄,指出該機構在未經ICE領導層許可的情況下唯一可以拘留的移民,將是那些被視為對美國國家安全、邊境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人。

除非移民是已知或疑似恐怖份子,並在2020年總統大選之前已經進入美國,或被判犯有嚴重重罪、或是犯罪團夥成員,否則ICE員工必須尋求管理人員的許可才能應當地警方的要求施行逮捕和拘禁。

換句話說,想要拘留不屬於這些類別的入獄移民的ICE官員必須首先獲得他們老闆的批准。然而,ICE領導層對於被逮捕的非法移民,即使是有嚴重犯罪歷史的非法移民,均批示立即釋放。

在2月18日的變更之前,被治安部門逮捕的非法移民可能會被移交給ICE,在那裡他們將在法官面前面臨驅逐出境程序。2月的變化迫使治安官將犯罪移民釋放回街頭,而不是將他們從美國驅逐出境。

訴訟書例舉了拜登政府對於非法移民罪犯做出的離譜的決定。

按照拜登的措施,一名被驅逐4次並被判犯有家庭暴力、逃避逮捕和多次酒後駕駛罪的男子不屬於公共安全威脅類別。當地執法部門因為他的記錄要求ICE拘留他時,ICE拒絕了,該男子被釋放。

另一名被聯邦移民法官下令驅逐出境、現在面臨嚴重攻擊指控的男子也被釋放。第3名非法越境的男子因強姦兒童而被當地警方逮捕,但ICE拒絕了拘留請求。

原告起訴拜登政府措施多處違法

「拜登政府的政策直接違反了不是一項,而是3項不同的聯邦法規。」堪薩斯州自由公民聯盟負責人科巴赫在一份聲明中寫道。

「國會規定行政部門必須拘留和驅逐某些非法外國人,但拜登政府無視法律。」

「政府的行動迫使ICE下臺,幾乎使驅逐行動停止。這加劇了邊境危機,鼓勵了更多的非法移民。它還給德克薩斯州的當地執法部門帶來了難以承受的負擔。」

訴訟稱:「具體而言,犯有或被判犯有加重重罪以外的多項罪行的外國人必須被拘留。例如:道德敗壞、涉及管制物的犯罪、人口販運、洗錢和某些槍支犯罪的罪犯。」

自拜登措施生效以來,ICE逮捕人數急劇下降,減少了三分之二,「是有記錄以來的最低數字」。

治安官、警長表示,這也「助長」了此後4個月內試圖進入美國的非法移民激增。

原告指出,該備忘錄的發布並未考慮對公眾造成傷害,也沒有按照《行政程序法》的要求發出通知或徵求意見。由於這一變化,ICE「很少」批准逮捕這3類以外的人,而對這些類別的定義又極其嚴格,幾乎不包括大部分罪犯。

訴訟還強調,ICE(移民和海關執法局)代主任約翰遜在法律上不允許發布備忘錄,它應該由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亞歷杭德羅.馬約卡斯(Alejandro Mayorkas)頒布。

馬約卡斯與在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履行專員職責的高級官員特洛伊.米勒(Troy Miller)一起在訴訟中被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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