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會衛冕夢滅 孫楊禁賽期限減至4年(圖)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國游泳選手孫楊違反禁藥規定,其禁賽時間由8年時間減至4年3個月。(圖片來源:intao Zhang/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1年6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聞天清編譯/綜合報導)中國游泳選手孫楊在2018年違反禁藥規定一案,經過仲裁後結果出爐,由先前禁賽8年時間減至4年3個月,儘管如此,但依然無法參加今年日本東京舉辦的奧運會。

美聯社報導,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CAS)宣布,中國游泳選手孫楊違反禁藥規定一案,經過重新審理之後,禁賽時間由8年時間減至4年3個月。由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定孫楊的禁賽期是從2020年2月開始計算,因此,他已經注定無法參加東京奧運會,無法衛冕200米自由泳冠軍;但有資格參加2024年法國巴黎舉辦的奧運會。

綜合歐美媒體報導,作為2屆奧運會冠軍、6枚奧運會獎牌獲得者,孫楊因違反禁藥規定在2018年9月沒能通過藥檢。2018年9月4日晚上10時至11時,IDTM的三名藥檢人員——主檢測官(DCO)、血檢助理(BCA)、尿檢助理(DCA),試圖在孫楊住宅進行賽外檢查(OOC),收集孫楊的血液和尿液樣本。

孫楊接受了BCA抽血,血液樣本被放在安全容器中。後來因對藥檢人員不信任,孫楊團隊以藥檢人員血檢助理和尿檢助理沒有出示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授權文件為由,拒絕藥檢人員帶走血液樣本。雙方發生了衝突,最終孫楊團隊成員使用錘子毀壞了保存孫楊血液樣本的安全容器,導致這次藥檢失敗。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游泳協會(FINA)獨立的興奮劑仲裁庭(FINA DP)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2019年1月3日,FINA聽證專家組做出裁決,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FINA興奮劑管制規則》2.3或2.5條款行為。

2019年1月30日,世界反禁藥組織(WADA)對國際游泳協會興奮劑仲裁庭的仲裁結果表示不滿,決定將此案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舉行了此公開聽證會,通過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網站對聽證會進行了全程直播。

2020年2月28日17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外宣布聽證會裁決結果,雖然檢測人員與運動員溝通並不順暢,但孫楊是在沒有充分證據支持下,擅自損毀取樣容器並略過這次藥檢。由於孫楊損毀取樣容器的行為等同消滅日後測試樣本的機會;因此被裁定孫楊違反《國際泳總興奮劑管控規則》第2.5條「干預興奮劑管控」,再加上孫楊於2014年6月已有服用禁藥前科,因此裁定禁賽8年,判決即日起生效。孫楊團隊隨即表示上訴。

2020年3月7日,孫楊時任教練丹尼斯.科特瑞爾(Denis Cotterell)宣稱已與中國游泳協會解約,也不支持孫楊上訴。

2020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公告宣布支持孫楊的上訴,撤銷CAS對其禁賽8年的裁決,主因CAS一仲裁官員具有偏見的理由成立,此案需重審。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