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消費者和工人保護部提醒紐約人有權享受帶薪休假(圖)
度假(示意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21年6月9日訊】紐約市消費者和工人保護部 (DCWP) 代理專員桑德拉阿波利斯 (Sandra Abeles )今天宣布啟動一項新的公眾意識活動,根據紐約市安全和病假法的規定,提醒紐約人瞭解他們享有帶薪休假的權利,併進一步落實今年早些時候生效的新修正案。
桑德拉阿波利斯 (Sandra Abeles )代理專員說:「我們希望確保工人知道他們擁有這些重要權利,並且我們將嚴格執行這些保護措施。一些工人往往不瞭解自己的權利或認為法律不適用於他們。通過這項運動,我們希望對工人進行這方面的教育,並向僱主明確其在提供帶薪安全和病假方面的責任——這在 COVID-19的時期尤為重要。如果任何僱主不遵守法律,我們敦促工人們向我們投訴。」
紐約市消費者和工人保護部通過多語種鼓勵紐約人享受擁有的休假權,例如當他們自己或家人生病或受傷、進行體檢或正在與COVID焦慮或抑鬱作鬥爭時,應享受法定的帶薪安全假和病假。消費者和工人保護部有針對性的將廣告投放在該紐約市的公交候車亭、連結紐約(LinkNYC) 售貨亭以及在線和社區企業(例如醫生辦公室和藥房)等處。
紐約市帶薪安全和病假法的修訂條款包括:
在紐約州擁有100名或更多員工的僱主必須提供最多56小時的帶薪休假。
在紐約州擁有四名或更多員工且淨收入為100萬美元或更多的僱主必須提供帶薪休假。
僱主必須為家政工人提供40小時的帶薪安全和病假。
僱主必須允許員工使用累積的安全假和病假,而新員工也沒有休假等待期。
當員工連續休安全假和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時,僱主可以要求僱員提供文件;僱主必須向僱員報銷為所需文件支付的任何費用。
僱主必須在每個支付期發布的文件(例如,工資單)上或通過員工可訪問的電子系統通知員工他們的累計、已用和總休假餘額。
自該法律生效以來,市消費者和工人保護部已收到2,300多起有關帶薪安全假和病假的投訴,並為 37,000 多名員工獲得了超過 1,335 萬美元的賠償和罰款。
安全假和病假按每工作 30 小時一小時的比例累積,每個日曆年最多為 40 或 56 小時,並從員工入職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對於沒有在新日曆年的第一天提前安排安全病假的僱主,僱員必須能夠將最多 40 或 56 小時的未使用安全病假從一個日曆年結轉到新日曆年。
如果可以預見需要休假,僱主可以要求最多提前 7 天通知使用累積休假。如果需要是不可預見的,僱主可能會要求盡快通知。僱主可以要求提供連續三個工作日以上的休假文件,但要求文件中說明使用理由是非法的。僱主不得對僱員進行或威脅報復,包括解雇和任何懲罰僱員或可能阻止僱員行使法律規定的權利的行為。
僱主和僱員可以訪問 nyc.gov/workers 或致電 311(紐約市以外的 212-NEW-YORK)瞭解有關紐約市帶薪安全和病假法的更多信息,包括所需的新員工權利通知,該通知可在 26語言、僱主和僱員的一頁概述並提供投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