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首引煽動顛覆政權禁六四集會 學生發起行動(圖)


澳門2021年首次以「煽動顛覆政權」等為由禁止舉行六四燭光悼念集會。圖為2018年的六四集會。(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21年5月27日訊】一年一度的六四紀念逼近,港府至今未批准維園燭光集會申請,還傳出今年將強硬處理,大批拘捕仍敢參加的人。一海之隔的澳門,治安警察局今年首次稱「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涉及「煽動顛覆政權」,屠城、逼害等字眼為「虛假信息」等,禁止今年舉辦六四集會,參與者或觸犯集會權及示威權法。

澳門民間對此表示強烈憤慨,直指是為打壓悼念六四羅織罪名,將提出上訴。有學生團體則發起六四當天穿黑衣、戴黑口罩的行動,以「捍衛歷史真相」。

綜合眾新聞、自由亞洲電台報導,過去三十多年舉行六四燭光集會的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成員區錦新5月17日向澳門治安警察局申請按慣例於6月4日晚舉行六四燭光集會,估有約一百人參加。但是,治安警察局25日發出12頁文件,正式拒絕申請。

該信件圖文並茂地列舉近五年六四集會的情況以及展示的標語。其中,「追究屠城責任」、「停止政治迫害」、「結束一黨專政」等標語口號,治安警察局宣稱是涉及「煽動顛覆政權」及「推翻憲制」的內容,挑戰中央政府權威,並帶有誹謗成分,有關行為已違反《刑法典》的相關規定。

治安警察局又引用中共對六四的定性,稱央政府已對六四事件「確定了性質,澄清了事實」。同時,歷年六四集會上的圖片和文字,包括「屠城」、「逼害」、「中共政權禍國殃民」、「中共白色恐怖統治」、「數以千計的市民和學生遭屠殺」、「律師—中國最危險的行業」等,澳門警方指控是虛假宣傳,損害中央政府信譽等,涉違《刑法典》第181條侵犯行使公共當局權力之法人罪,以及第177條公開及詆譭罪。

該信件還「釋法」稱,《行政程序法典》第8條規定,任何形式的行政活動都應遵循「善意原則」,而澳門舉行的集會「最大善意」應是維護一國兩制、中央與特區的和諧關係等,屠城、逼害和結束一黨專政等「極其負面」信息涉煽動顛覆、擾亂社會等,並具有挑釁性,明顯違反了這一條。

民間怒轟羅織罪名 打壓六四紀念

眾新聞報導指,澳門警方的文件單方面引述中央政府對六四事件的說法,並未引述倖存者、死難者家屬、國際媒體等其它根據作全面考量;同時也未提及為何過去多年都可以舉辦六四燭光集會,今次卻突然「釋法」禁止。

對此,澳門民主發展聯委會發表聲明指,自1989年六四事件發生,30多年來,該會每年都舉行六四燭光集會,為死難者和受害者討回公道。澳門現行刑法典是制訂於1995年,而每年六四燭光集會是1990年開始,即從未有刑法典前到刑法典制訂後,六四燭光集會從來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的問題。而在回歸後的20年來,六四燭光集會每年以和平、理性、守法進行,也從來沒有被指控違反刑法典的哪一條。

聯委會強調,刑法典相關條文從95年制訂以後從未修改,今年同樣和平、理性、守法進行的六四燭光集會,卻突然被指為違反刑法典多條條文,這明顯是為了政治打壓而羅織罪名,其目的就為了打壓六四燭光集會的舉行,侵犯澳門人的集會示威權利。聲明強調此舉是嚴重破壞一國兩制的聲譽,對此深感憤慨,計劃在短時間內依法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以維護澳門居民受基本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

澳門學生發起黑衣黑口罩行動

同時,澳門學生關注組聯盟日前發起一項「全城黑衣黑口罩」行動,呼籲澳門市民當天穿上黑衣、戴上黑口罩,以示銘記歷史,毋忘六四,「全澳手足一齊捍衛歷史真相。六月四日,我們街頭相見。」

學盟召集人Lireo接受澳門論盡媒體訪問時表示,六四在中國歷史中一直是年輕人爭取民主自由的象徵,但在中國大陸,六四成為了禁忌字。「作為一個澳門人,生在這片還能說六四的土地,有義務去捍衛這種精神。」

另外,在香港,支聯會申請月底舉辦六四遊行和6月4日舉辦燭光集會,至今仍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支聯會5月26日去信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按限聚令規定申請舉行兩個悼念活動,希望張建宗准許群組聚集,讓市民可在合法、和平及安全環境中悼念六四,「這是香港市民過去31年不可或缺的集體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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