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戰狼上身 羅冠聰:恐嚇不能令人卻步(圖)


流亡英國的羅冠聰指,恐嚇不能令抗爭者卻步,自己「早已預備好在未來數十年與中共周旋」。(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看中國2021年5月25日訊】香港主權移交後,港府官員們效仿中共官員,各個都如同戰狼上身般。日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被問到會否引渡通緝人士回港時,他指什麼方法都會使用,還警告被通緝人士指,他們失去利用價值時就會被外國政府遺棄,港府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回應指,李家超只懂得擺戰狼姿態,試圖用恐嚇能令抗爭者卻步,不過這個方法行不通──「我早已預備好在未來數十年與中共周旋」。

李家超日前公布的數字指,港版國安法實施至今,國家安全處已拘捕107人,57人被檢控。國安法實行後,有多名民主派和社運人士逃往海外。被問及會否將被通緝人士引渡返港時,李家超宣稱,什麼方法都會使用,在適當時候使用適當手段。他還警告身在海外的社運人士指,「國際關係變化千變萬化,當你有政治價值的時候,可能(外國)會照顧你,但當國際關係變化到你沒有利用價值,可能就用完即棄,但肯定的是,我們一定會終生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在臉書專頁上發帖指,看到李家超一番言論,自己頓時一頭霧水。羅冠聰表示,自己作為政治難民,在《難民地位公約》的規範下於英國獲得庇護,不解為何李家超所謂的「用完即棄」在指什麼?「難道英國政府會因為日後國際關係的轉變,而取消我的難民資格嗎?」

羅解釋說,英國當局批出難民資格,並非基於申請者擁有任何政治資本可供該國使用,而是因為該名申請者在所在地區或國家遭到迫害,英國作為公約的簽署國,履行義務與職責,以人道方式協助合資格難民脫離險境。

根據公約,難民的定義為:

「具有正當理由而畏懼,會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分或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國之外,由於其畏懼,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的任何人。」

羅冠聰批評道,這種「因為有利用價值才會獲批難民資格」的思維,是中共式「唯利是圖」的邏輯,完全不適用於世界各國收容香港抗爭者的個案。他說,隨著更多流亡海外的香港人獲批難民資格,證明了審判這些個案的國家,皆認為香港抗爭者已經就其政見而遭到迫害;接納香港抗爭者,就是對香港政治制度,及中共干預香港自治,投下不信任一票。

他續指,李家超此番言論曝露了他對難民制度一竅不通,只懂以「戰狼」的口氣擺姿態而已;同時,亦反映了當局對外國批評的虛怯,不願接受民主國家認為香港存在政治打壓的取態。羅冠聰直言,身為流亡者,自己早已有長年無法返港的打算;通過去年一連串的倡議工作,已經成功令所有反對港版國安法的國家取消了與香港的引渡安排。

羅冠聰表示,李家超試圖用恐嚇能令抗爭者卻步,這個方法行不通──「我早已預備好在未來數十年與中共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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