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午案庭前會議內情流出 受精神摧殘到極限(圖)


中國河北知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臺)

【看中國2021年5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文儷綜合報導)孫大午悲痛地說:「那種生不如死的東西,我會在庭審的時候講給你們看。需要去勘驗。這種勘驗,如果讓我提示一下,我三個月沒有太陽,沒有窗戶。這種精神上的摧殘已經到了極限。」日前,有媒體報導披露了大午案庭前會議內情。

中國河北知名民營企業家孫大午的案件於17日遭法院強行召開庭前會議,預計為期5天。有消息傳出檢方對孫大午及其家人的量刑建議非常重,其中孫大午面臨25年重刑。

光傳媒5月20日報導披露了大午案中相關被告在庭前會議的部分內情。

在5月19日的庭前會議上,孫大午說:「我可以承擔責任,即使是重罪。後面這些人都很可憐的,都應該是我的責任。後面這些人都是人質。我們有四五十億的資產,負債十個億我們承受得起。4月22日上午,辦案人員說給個機會,給個輕罪,認罪認罰。當時讓認罪是對擾亂社會秩序罪認罰。

我和妻子做了36年了,沒有分過紅。現在這樣追究我,親者痛,仇者快。我希望我承擔一些罪,哪怕是重罪。希望放了後面這些人。我們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人。」說到這裡,孫大午大哭,眾人哭。

孫大午繼續說道:「法不外乎人情,我們確實有錯誤,上網發消息,土地問題我們有錯誤。我願意承擔責任。可是我承擔了,別人更重。我願意和諧。我們是搞社會主義的典型企業。是正面的典型。我是帶著感情、帶著理想做企業。我很痛心。現在卻成了一個罪人。這個企業沒有任何股份,大家都是拿工資的。這種模式是我獨創的。我們是搞共同富裕,是真正搞社會主義。所有一切都是我的責任。放過他們,我願意承擔責任。」孫大午說完繼續痛哭。

大午長子孫萌繼續哭道:「孫大午是我的父親,他說錯了,是38年,從84年到現在38年了。大午的幹部是靠工資生活,沒有股份。大午發展上有資金問題,有土地問題,是在為社會做貢獻。這樣做是社會的悲哀。孫大午、我叔叔有錯,有錯就承擔責任。可是我們是有社會責任的,大家都是領工資的。我父親問我為什麼我去不了美國?我告訴他你沒有資產,去不了美國。孫大午沒有房子,只有一輛三四萬的電動車。大家是為社會做一些事情,大午集團是一個好企業,大午集團將來還會為社會做貢獻。即使法院重判我,我願意承擔責任。」

報導指,庭前會議目前已經進行到第四天,辯護律師對沒有保障閱卷權紛紛提出異議,對管轄問題亦提出異議。此外,辯護律師及被告人基本上均申請全體審判人員、檢察人員迴避,對於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等也提出了相應申請。

但由於控辯審三方均沒有充分閱卷,因此庭前會議爭議非常大,庭審衝突亦是異常激烈。報導更直指,如果直播,估計全球收視第一。

同時報導還指出,法院強行推進,庭前會議實際已淪為走過場,也根本不可能達到庭前會議「確保法庭集中持續審理,提高庭審質量和效率」的目的。因此,庭前會議現場出現兩個一片:律師抗議一片,被告人激動處哭成一片。

另外,孫大午還在庭前會議上披露了在被監視居住期間所遭受的精神上的折磨:「那種生不如死的東西,我會在庭審的時候講給你們看。需要去勘驗。這種勘驗,如果讓我提示一下,我三個月沒有太陽,沒有窗戶。這種精神上的摧殘已經到了極限。同時,他也擔憂自己的五個還未成年的孫子孫女:「我已經在死亡了,我已經在處死了。這個量刑無所謂,就一定要尊重事實。我的家人都在看守所,五個孫子在家(備註:孫大午五個未成年孫子孫女的法定監護人全部被抓),我心急如焚,我解決的了嗎?」

大午案飛速進展 向建黨百週年獻禮?

2020年11月11日,孫大午及親屬和集團公司法人等近30人被抓捕,其中孫大午等7人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直到4月21日才批捕。但在4天之後(2021年4月26日),大午案被移送審查起訴,進入檢察院環節,其中有包括孫大午妻子、兒媳在內的四名女眷被拆分另案處理。又10天後,即2021年5月6日,大午案被河北省高碑店市檢察院火速起訴到高碑店市法院。再10天後,也就是5月17日,高碑店法院強行召開大午案庭前會議。

光傳媒援引大午案的律師團隊分析指,當局如此飛速推進案件不可能保障程序公正,不可能保障辯護權、閱卷權及其他所有訴訟權利,庭審淪為走形式、走過場,這是公然對法律的踐踏和破壞。同時,法律團隊認為河北當局以及辦案機關意圖十分明顯,就是要快審重判孫大午等人。

據大午案辯護律師的消息,檢察機關對大午案中各被告人的量刑建議非常重,如大午集團創始人——現年67歲的孫大午,將面臨25年的重刑。其他家人也遭當局滿門株連式的給予重刑。如孫大午長子孫萌(大午集團董事長)量刑建議為認罪認罰16年,不認罪認罰20年;孫大午二弟孫志華量刑建議為認罪認罰11年,不認罪認罰就是14年。

律師團隊表示,「有黨內老幹部對我們說,如此重判大午來向建黨百週年獻禮,保定簡直糊塗透頂,是對習總書記民營企業家系列講話的直接違反。」

對於孫大午妻子、兒媳在內的四名女眷被拆分另案處理,律師團隊表示,「沒有任何另案處理的理由。」有律師判斷,當局這樣拆分是為了將四名女眷作為人質,以四女眷定罪量刑要挾孫大午等被告就範,配合庭審。

此外,對於當局定給大午案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因為沒有充裕的時間閱卷,辯護律師無法就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深入分析。不過單從起訴書上的控罪來看,律師團隊表示,大午案中的罪名可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土地糾紛引起的事件拆分定罪,即2020年8月4日公安局和平請願事件,是因大午集團與農場土地爭議引發的糾紛及後續事件被拆分指控為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三個罪名、四起事實。該案件中,起訴書指控「孫大午等人在明知土地歸屬並已承包給他人耕種的情況下,共謀人為挑起郎五莊村和農場的土地糾紛,通過搶種方式造成郎五莊村佔用土地的事實」。但孫大午等人和郎五莊村村民卻認為是農場強佔了村裡的土地。

律師團隊表示:「郎五莊村與農場的土地糾紛是確有其事還是故意挑事?孫大午等是否明知並認可起訴書認為的土地權屬?公安機關是否確實處理不公甚至包庇縱容犯罪?」不過起訴書並未就這些關鍵事實列出證據證明。律師團隊認為,該案件中存在的問題直接關係到案件本身的是非黑白及相關的這幾個罪名成立與否。

第二種就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即所謂民營企業「原罪」。律師團隊認為,總的來說,「屬於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因中央高層及高法高檢反覆強調要「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

第三種是一些情節非常輕微的個案,如因土地糾紛引起的尋釁滋事罪,其他的如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詐騙罪,根據刑法也根本不可能構成犯罪。但律師團隊表示,在這些罪名中,特別是非法採礦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成立,將從根本上摧毀大午集團存在的合法性和發展的後續支撐。

據悉,針對大午案的打壓,當局可能動用了「北京的力量」。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援引大午案辯護律師團隊成員陳先生透露說,這場針對孫大午的打壓,來自於河北高層,甚至已經直接動用了北京相當高層的力量。這也意味著孫大午和他的家人將面臨更加嚴酷的結局。「從目前的這些跡象來看,官方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的。這個案子在偵查階段,河北省三級的公檢法就提前介入,這個是可以確定的。但是,是不是就說是北京方面的,我們就不確定。但是至少它刪帖子的力度啊,還有這個封口的力度,是肯定動用到北京的這些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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