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避稅操作讓財稅專家嘆為觀止(圖)
中國藝人鄭爽又爆出用陰陽合同避稅的新聞。(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1年5月3日訊】繼范冰冰陰陽合同兩年後,近日中國藝人鄭爽又爆出用陰陽合同避稅的新聞。和上次范冰冰案後霍爾果斯上百家公司註銷、大量明星主動補稅一樣,這次也有大量明星緊急註銷公司,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75位一線藝人名下相關公司共有647家,其中已註銷200家,多位明星名下關聯公司達數十家。
從目前曝光的信息來看,鄭爽參演了一部電視劇,由於演員限薪令等原因,1.6億的片酬分為兩部分,一方面是4800萬的陽合同片酬,一方面是1.12億的陰合同對鄭爽母親新設立的代持公司進行高溢價的參股。
鄭爽的避稅操作技術
避稅操作技術層面:
1.通過他人代持避免關聯方交易。由於公司名義股東是沒有關係的其他人,所以之後進行增資和最後接盤的即使是該電視劇的投資方、製片人或者其他利益相關人,也無法發現該交易與鄭爽有任何關係,這個技術叫做「關聯方遮蔽」。
2.原投資團隊從公司成立到離場僅僅一年時間,由於認繳制的關係,成立這個公司雖然註冊資本8000萬,但是實際出資額可能極低,然後通過由他人大額增資但只佔極少數股份的手段,大量資金進入留存收益,最後賣出所持股份,將留存收益按照持股比例獲取交易對價,大額套現離場。這種方法俗稱「股權洗澡」。
3.由於超額增資隻影響資本公積科目,未影響企業實收資本,同時持股10%的小股東未進行股權變更,所以這次增資行為在企業的工商登記信息裡是沒有記錄。但是,這全套操作都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通過這種做法成功將鄭爽1.12億本該納入綜合所得計算的勞務收入變成了股權轉讓所得,個稅由45%變成了20%。2019年個稅已經將勞務納入綜合所得,適用3%—45%的稅率。有些人認為公司增資多繳了印花稅,但是勞務類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稅率都是萬分之五,沒有增加稅收負擔。
和范冰冰上次利用國內稅收窪地這種簡單粗暴的避稅手法相比,這次鄭爽的避稅手法提高了太多檔次,可以說如果不是內部人爆料,僅憑外部數據,稅務局根本不可能將這個股權變動和鄭爽的演出勞務聯繫起來,更不要說否定這次增資的商業實質,認定為勞務收入了。
這也是一直被公眾質疑的稅務局對大量陰陽合同毫無作為的根本原因:認繳制、股份代持等陸續合法,稅收主要還是依靠以票控稅,對股權操作缺乏技術手段。由於股權轉讓相關業務以工商變更為依據,不需要任何相關發票,所以經常有納稅人工商變更,不通知稅務局。
特別是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明文規定:「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但是,全國範圍內,以前只有在北京變更股權,市場監督部門要求完稅憑證,今年本月起廣州也開始有相關要求。全國其它地區也是鳳毛麟角。
去政府部門辦理一項業務要求以其它部門出具的書據為前提條件是很正常的事情,像個人股權變更這種有明文規定但是全國大規模不執行的情況尤為少見。
關於洗錢假設:鄭爽母親不著急離場,傳統一些的做法可能是開個餐館、火鍋店這種流水是現金可以直接進個人賬戶的生意,高額裝修費加經營不善,幾年把這1億多從公司賬面賠完,再股權轉讓就沒有資本公積溢價,自然那20%的股權轉讓所得也就不用納稅了。
時髦一些的做法可能是投資一些房地產之類高價值項目。自己虧一大筆錢賣掉,之後,對家轉手賺好多倍的新聞,人們也都有過耳聞。
以鄭爽案為例,隨著代持合法化等公司法新制度的實施,如果沒有內部人員舉報,稅務局僅據外部信息很難知情,而過於低比例的舉報獎勵嚴重削弱了知情人的舉報動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