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騰訊違反「反壟斷法」 僅被行政處罰100萬元

 2021-05-01 11: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看中國2021年5月1日訊】據官方通報,中國網路巨頭騰訊控股公司因為兩起收購案違反「反壟斷法」,28日遭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祭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款人民幣100萬元(約新台幣430萬元)。

阿里巴巴此前因違反「反壟斷法」遭重罰182億元後,路透社29日引述消息稱,中國反壟斷機構準備對騰訊開出至少人民幣100億元的罰單,引發市場關注。但結果騰訊僅被罰100萬元。

據通報,騰訊雖然收購股權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且未依法事先申報,但經評估這兩起收購案並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30日通報9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的行政處罰決定,其中騰訊涉及2起,被控收購「途虎養車」、「易車」這兩家中國汽車網路平臺的股權,未事先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據通報,2018年7月11日,騰訊與途虎等相關方簽署「增資協定」,收購途虎13.88%的股權。2019年10月31日,騰訊與相關方簽署協議再次投資,並於2019年11月18日完成交割。交易完成後,騰訊合計持有途虎18.34%的股權,獲得控制權。本次交易金額為9.8億元。

2020年6月12日,騰訊與Hammer Capital以75.9億元聯合購買易車股權,分別持股68.18%、15.15%。2020年11月4日,易車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中國國家市監總局認定騰訊上述兩起收購股權案,構成「反壟斷法」第20條的「經營者集中」。

通報指出,「反壟斷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但騰訊在完成股權收購前未向該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21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不過通報稱,中國國家市監總局就騰訊收購途虎、易車股權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這兩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據此,騰訊這兩起收購案最後僅分別被處以50萬元的罰款,合計100萬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責任編輯: 靜馨 来源:中央社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