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歇根法官裁定 州務卿發布簽名指南無效(圖)


圖為2020年11月4日,密歇根州在盤點計數郵寄選票。(圖片來源:Jeff Kowalsky/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3月18日讯】(看中國記者程雯編譯/綜合報導)密歇根州一名法官上週3月9日裁定,該州州務卿喬瑟琳.本森(Jocelyn Benson)在去年10月份為2020大選而發布的郵寄選票簽名驗證指南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該指南屬於無效。

這是對2020大選期間提起的一項訴訟案的裁決,是由密歇根州共和黨和阿勒根郡(Allegan County)書記官羅伯特.吉納茨基(Robert Genetski)於2020年11月2日對密歇根州州務卿喬瑟琳.本森和州選務局局長喬納森.布拉特(Jonathan Brater)提起的訴訟。

密歇根州務卿本森被指控於2020年10月發布的簽名驗證指南違反了《行政程序法》(APA),因此該指南應予以廢除。

本森在2020年10月6日向密歇根州發布了《缺席選民投票處理:簽名驗證和選民通知標準》作為使用郵寄選票進行投票的選民簽名驗證指南。

該份指南中明確寫道:「履行簽名驗證職責必須以選民在申請書或選票信封上的籤名是其真實簽名為前提。」

該指南還指出,選民簽名只有在「與存檔簽名有多個、重要和明顯方面」的不同情況下,「才應被視為可疑」,「只要有可能」,選務官員就要解決「輕微差異」,以支持該簽名是有效的。

密歇根州訴訟法院的首席法官克里斯托弗.默裡(Christopher Murray)在法院命令中裁定說:「由被告本森於2020年10月6日發布的有關簽名匹配要求的標準,相當於一項本應根據APA頒布的『規則』,如果沒有遵守APA,則該『規則』無效。」

根據密歇根州《行政程序法》(APA)的規定,若要制定規則,各州政府機構必須通過以下程序:提交申請,發布公告,影響分析,公開聽證,獲得立法服務局和辦公室的批准,最後獲得行政規則聯合委員會。整個過程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默裡法官指出:「在該州的選舉法中,立法機關都沒有表明過,選民簽字是要被假定認為是有效的,也沒有立法機構要求,只要和存檔簽字相比,申請書或回郵信封上的簽字有可彌補的地方,選民簽字就要被接受。」

密歇根共和黨和吉納茨基在訴訟案中還要求法院宣布他們有權對他們選擇的郵寄選票提出審計要求,他們認為在去年11月份進行的全州範圍的選票審計並沒有審查選票簽名是否得到正確評估。

但是,默裡法官沒有支持他們的這個主張。

密歇根州議會共和黨籍眾議員馬特.霍爾(Matt Hall)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很高興法院看到,州務卿本森試圖進行立法,這違反了她應有的許可權。」

霍爾表示,立法「不是州務卿的職責,而是必須尊重一個明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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