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和弟弟


1954年民國知名女作家張愛玲在香港。(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我弟弟實在不爭氣,因為多病,必須扣著吃,因此非常的饞,看見人嘴裡動著便叫人張開嘴讓他看看嘴裡可有什麼。病在床上,鬧著要吃松子糖——松子仁舂成粉,摻入冰糖屑——人們把糖里加了黃連汁,餵給他,使他斷念,他大哭,把只拳頭完全塞到嘴裡去,仍然要。於是他們又在拳頭上擦了黃連汁。他吮著拳頭,哭得更慘了。」

「我弟弟生得很美而我一點也不。從小我們家裡誰都惋惜著,因為那樣的小嘴、大眼睛與長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臉上,簡直是白糟蹋了。長輩就愛問他:「你把眼睫毛借給我好不好?明天就還你。」然而他總是一口回絕了。有一次,大家說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問道:「有我好看麼?」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虛榮心。他妒忌我畫的圖,趁沒人的時候拿來撕了或是塗上兩道黑槓子。我能夠想像他心理上感受的壓迫。我比他大一歲,比他會說話,比他身體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時候,總是我出主意。我們是《金家莊》上能征慣戰的兩員驍將,我叫月紅,他叫杏紅,我使一口寶劍,他使兩隻銅錘,還有許許多多虛擬的夥伴。開幕的時候永遠是黃昏,金大媽在公眾的廚房裡咚咚切菜,大家飽餐戰飯,趁著月色翻過山頭去攻打蠻人。路上偶爾殺兩頭老虎……我弟弟常常不聽我的調派,因而爭吵起來。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實是秀美可愛,有時候我也讓他編個故事:一個旅行的人為老虎追趕著,趕著,趕著,潑風似的跑,後頭嗚嗚趕著……沒等他說完,我已經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當個小玩意。」

這是張愛玲的散文裡的弟弟,在她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她是愛著弟弟的。童年時,目睹後母打弟弟,她流過何其多的眼淚。然而,弟弟生來就不如姐姐那麼特立獨行,父母離婚後,他不像姐姐,有姑姑和母親可以投奔,他是個男孩,只能在家裡和父親在一起,總是在夾縫裡求生存,沒有道理可以理論的,因此養成了軟弱和迷糊的個性。曾經,張愛玲看著後母打弟弟,父親也打,然而,弟弟並不記仇,這夫婦二人對躺在榻上抽鴉片時,弟弟偎依在他們身邊,如一隻偎炕的小貓,神情心滿意足。這樣的情景,一如她看著弟弟挨打,那樣令她心靈震顫。曾經的那種「一定要報仇」的心意,也漸漸成了個笑話。弟弟是個沒有心氣的混沌人,他軟弱,得過且過,隨遇而安,因為沒能力反抗,為著生存,這個懦弱的孩子脾氣好得不得了,同時呢,也含糊和分不清是非。而張愛玲的性情,按照胡蘭成的鑑定——最是狠毒,絕決的。她漸漸看不上弟弟。

在散文《私語》裡她寫道,被父親囚禁半年後,她逃出了家,投奔母親。她對著浴室裡梳妝的美麗的母親哭泣道:「要接弟弟來,送他去學騎馬……」後來,弟弟也不堪父親和後母的凌虐,學著姐姐逃到母親這裡來了,隨身「帶著一雙用報紙包的球鞋。」弟弟哭著,張愛玲也在一邊哭著,請求母親收留下弟弟。然而,我們前文說過了,在那個階段的黃逸梵,心事都在社交和男女糾纏上,她沒有多少母愛給這一對和前夫生下的兒女。於是,做母親的以公事公辦的口吻向弟弟解釋,她和他們的父親已經離婚了,她負擔不了兩個孩子的學費和生活費,於是弟弟依然回去父親和後母的家,「他流著淚,帶著他那雙報紙包的球鞋。」——那種孩童的孤苦伶仃,流落無依,格外地躍然紙上。我每次讀到這個細節,都會油然地淚盈滿眶。

然而,張愛玲也記恨著兒時的一張水彩畫,被人力透紙背地打了橫槓——是弟弟干的;後來後母嫉妒她頻頻去探望生母,從中生事,宣揚她打了她,她得了忤逆犯上的罪名。這個階段,她偶然在弟弟抽屜裡看見一封信,弟弟寫著「家姐事……家門之玷」——他在學著經理人事,於是給一位堂兄弟寫了這麼一份信,寄出與否不得而知。但張愛玲對此事,銘記在心,她被傷到了。《小團圓》裡,她反反覆覆提及,反反覆覆地寫。

再大一點,弟弟的立場就漸漸地偏向後母了,凡事替後母說話,認為是父親糊塗,這個後母是好的。在姐姐這裡,他的混沌簡直是無可救藥的了。到末了,她對他連同情都沒有了。他每每開口講話,躊躇滿志地計畫「去做套西裝穿穿,再去找個事做做」——九莉就蹙眉強笑著道:「你不要再說了呀。」在一篇短文裡,她還提及過,上海小市民的滑稽和心酸:好容易做了套西裝,然而,共產黨來了——西裝派不上用場了。

後來,張愛玲在美國時,在英文小說《易經》裡,逕直把這個角色,寫成早夭了。他的生命在她看來,實在是沒價值的。

姑姑從前也和張愛玲一樣,在這個弟弟還很漂亮很幼小的時候,喜歡這個小男孩,出門時常常和弟弟開玩笑,商量道,把你的眼睫毛借給我一晚上好不好?因為弟弟生得好看。然而,在張子靜的回憶文章裡,對姑姑的印象是十足冷淡無情的:「不過姑姑對我始終有不同的看法,比較冷淡。她認為我一直在父親和後母的照管下生活,受他們的影響較深,和她及我姐姐走的是兩條不同的路,因此對我保持著一定的警惕和距離。她們還住在愛丁頓公寓時,一次我去看姐姐,兩人說話的時間長了些,不覺將近吃晚飯的時分。我姑姑對我說:『不留你吃飯了,你如果要在這裡吃飯,一定要和我們先講好,吃多少米的飯,吃哪些菜,我們才能準備好。像現在這樣沒有準備就不能留你吃飯。』我只好匆匆告辭。」

對此,張愛玲在《小團圓》當中這樣替姑姑的冷口冷面的狠心做解釋:「他小時候有一次病重,是楚娣連日熬夜,隔兩個鐘頭數幾滴藥水給他吃。九莉也是聽她自己說的。但是她這些年來硬起心腸自衛慣了,不然就都靠上來了。」——舔犢之情從前是天然都有的,只是世態炎涼,一層層灰一層層沙攙下來,積累得久了。那點真心都埋沒了。

而在《小團圓》裡,張愛玲寫到她家的那些原籍安徽的僕人,李鴻章的鄉親們。那些鄉下人還保存著一個人倫常理的鄉村社會的秩序,有幫扶有依靠的。夜晚的廚房,長年橫七豎八的睡著人,有一回,奶媽的兒子來上海找個餬口的工作,每天晚上坐在灶門口,由奶媽將殘羹剩飯熱了來吃,夜裡則睡在廚房地板上,如此,也是住了半年。這樣的細節,想來是刺激張愛玲的。因為這些窮苦的鄉下人之間,保存著最本質的舔犢之情,鄉情倫理。而這些做主人的,雖然飽讀過傳統經綸,可是傳統習氣全無,舊日的傳統倫理統統丟棄,信奉西來文明最表面最冷酷無趣的那一套,每一分錢的帳目都算得清清楚楚,要多佔點好處是絕對不能的,為了捍衛自己的利益,做出最無情的表情,哪怕是面對這個一無所有,是父母輩所有故事情節的最直接受害者的小男孩,他沒有能力害任何人,可是,所有的人都蔑視他,認定他糊塗,拎不清。尤其是他沒有財產,沒有倚靠,什麼都沒有。

張愛玲離開上海,約好和姑姑互不通信。她們都是洞察時事的人,唯有張子靜,混沌地奔走謀生,做父親的當年為著守舊,也是不肯花錢,不肯送兒子去上新式學校,而是一直把他留在身邊請私塾先生教課,當然,他的錢也不曾讓兒子看見,自己和妻子都吸鴉片,夫婦倆合夥花光了所有的錢,再加上投資失利等等緣故,在1948年已經窮了下來,不再有花園洋房和僕人,晚年棲身在一間房間裡,和人合用廚衛。同樣是因為省錢,夫妻裝聾作啞地,從來不提給張子靜娶親結婚這樁人生大事。張子靜在揚州等地謀生,後來又在上海遠郊的中學教書,雖然這唯一的兒子並不曾被善待過,張子靜也是盡到了為人子的責任,對父親和後母一一養老送終。

在張子靜的回憶裡,他重複地寫到張愛玲去國離鄉帶給他的傷心:「一九五二年我調到浦東鄉下教書。那時大家都忙著政治學習,我也較少回上海市區,和她見面的機會就少了。那年八月間,我好不容易回了一次市區,急急忙忙到卡爾登公寓找她。姑姑開了門,一見是我就說:「你姐姐已經走了。」然後把門關上。我走下樓,忍不住哭了起來。街上來來往往都是穿人民裝的人。我記起有一次她說這衣服太呆板,她是絕不穿的。或許因為這樣,她走了。走到一個她追尋的遠方,此生再沒回來。」

在1980年代,張愛玲與在大陸的劫後餘生的姑姑、弟弟通信。她給姑姑寄錢。在晚年張子靜的筆下,他和姑姑雖然同住上海,卻已經是半世未見,姑姑再婚和離世的消息,都是從報上得知的。值得一提的是。姑姑張茂淵在青年時期和黃逸梵一起遠赴歐洲留學,曾經在遠洋郵輪上邂逅一位上海前往歐洲讀書的留學生李開第,歸國後,雙方一直是好朋友,李開第第一次結婚的時候,張茂淵還是女方的伴娘,擔任婚禮的儐相。李開第曾經在香港工作,那麼張愛玲在香港大學讀書時,李開第便擔任她的監護人。風風雨雨半個世紀,李開第的原配病逝,他和張茂淵在文革中都九死一生,熬出一條命來,文革結束後,二人結婚,當時張茂淵已經78歲了。二人相守了十多年,先後過世。所有目睹過他們相處的人都說,這對夫妻是極為恩愛的,彼此珍惜,形影不離,張茂淵每天喝中藥,都是先生為她熬好,親自伺候她服下。

姑姑的故事,算是枯榮自守,按照她自己的脾性,走完了她的一生。

而弟弟呢,依然是張愛玲眼裡那個混沌的弟弟。通信之後,弟弟照例伸手向她要錢,說自己退休了,打算找個伴一起安度晚年,想在上海買個房子一起過日子,張愛玲則回信抱歉地說自己能力不足,幫不上他。這樣貴族世家的落魄子弟,改朝換代了他們的故事依然有自己的脈絡,尋常的情節。男人們個個都在伸手要錢,一輩子都在伸手要錢。彼此禮節齊全的互相問候,一方伸手要錢,另一方則好聲好氣卻斬釘截鐵的回絕。張愛玲的精明,則和《金鎖記》裡的曹七巧沒什麼兩樣,總之,要錢是沒有的。掄起煩難,她板著指頭也能訴苦諸多。曹七巧帶著黃金的枷鎖劈死了好些人,將自己骨肉的一生可能的幸福全都耽誤了。張愛玲筆下的家族至親之間,也都牢牢地戴著這副黃金枷鎖,誰都不曾卸下。手上的錢攥得緊緊的,手足親情是為了張口借錢和防止被借錢而存在的一種關係。為了錢,兄妹之間可以打官司;為了錢,原告可以被被告收買,背叛手足,直到彼此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同樣地,張愛玲對待她的弟弟,也不曾擺脫這個黃金枷鎖。

在張子靜曾是一個少年時,和他後來的生命晚期,都寫過「我的姊姊張愛玲」這樣的同類文章,晚年接受記者採訪談張愛玲。他很忠厚,回憶起父親,母親,姐姐,一律都有溫暖底色。同樣,他抱歉著自己這樣平庸而寒苦的一生,實在是配不上那樣才情飛揚的姐姐。然而,他以她為驕傲。

張愛玲過世的時候,身後事不可謂不豐厚,她的銀行帳戶裡還有數萬美金的存款和數十萬美金的投資獲利,她立遺囑將身後事------財產和文字版權,全留給了香港文友宋淇夫婦。而這時候,她弟弟還活在上海,依然在窘迫孤苦之中。有追蹤張愛玲上海行蹤的港臺張迷到上海,找到張愛玲的弟弟,印象裡無一不是他的悽苦,種種窘迫。晚年的張子靜好酒,總是一個人默默地,喝酒,那大概是他生活裡唯一能慰藉他,也是唯一能麻醉他的感知的嗜好吧。他生活的那條街,都是老底子的上海人,許多近代史上的名流世家居住在此。有街坊日後為街坊鄰居寫憶舊文章,也提及到張愛玲的後母和弟弟。說的依然是張子靜的潦倒和靜默,和張愛玲一樣,張子靜也是不會做家務的。大雪天氣裡登門去街坊家,穿著一雙有洞的單鞋子,站在人家門洞裡,滿地雪水。人家趕緊給他乾淨鞋子換上。可見這個孤身老人的生活淒惶情形。他也就這麼潦倒到死。

而張愛玲的遺囑委託人宋淇夫婦,本也都是高齡。他們相繼過世後,其子宋以朗合法接管了這份遺囑,成為委託人,他將張愛玲的遺稿翻了個底朝天,她生前決意不肯拿出來的稿子,全被其統統拿了出來,一一出版面世。一時輿情譁然。在《小團圓》裡,我們獲悉了張愛玲所有自爆家醜,在《異鄉記》,我們讀到了一個未完的傷心故事。然而,這一切,真的是張愛玲要的嗎?是她委託給宋淇夫婦的真義嗎?她自己不曾說出不曾出版的那些,真的是希望身後藉由他人之手,讓殘稿曝光嗎?我們身為看客,大抵,也只是在這樣的故事情節裡,油然感嘆一番世事人心的詭譎莫測吧。即使孤高如張愛玲,也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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