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共諜案 向心夫婦再被聲請限制出境(圖)


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的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被限制出境及出海,如今期限將屆滿,因此北檢已聲請最後一次的延長限境2個月。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1年2月1日訊】自稱共諜的「王立強」,先前在澳洲揭露北京介入台灣大選,引來台北地檢署啟動調查,於前年11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名,諭令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的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限制出境及出海迄今。今年2月13日期限將屆滿,因此北檢已聲請最後一次的延長限境2個月,另向「五眼聯盟」之一的澳洲請求司法互助,積極調查中。

據《自由時報》報導,王立強先前在澳洲揭露北京介入台灣大選,以及試圖滲透澳洲國會等情報,除了台灣方面展開偵辦外,澳洲警方也證實已對王展開了調查。至於被王指涉的向心夫婦,則在2019年來台後被檢警傳喚,訊後被限制出境與出海迄今。

檢調獲報,於2016年間向心夫婦申請匯入1億元新台幣成立公司,打算來台投資房地產,事後則被投審會以有國家安全為由拒絕,2人曾經提起訴願,但也被駁回。據悉,向心對檢調供稱,先前的申請投資案雖被駁回,但是近年他們幾乎每月來台會面商界人士,就是為尋找投資機會。

據悉,向心夫婦庭訊時否認有滲透台灣及發展組織,堅稱不認識王立強,且對於捲入共諜案覺得冤枉。北檢則持續清查親共政黨、宮廟及商界人士,釐清是否與向心以及中國創新有金流關係。

為了避免涉訟被告在偵查或審判期間,面臨著被長時間的限制出境及出海,2019年立法院新修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3規定,有關於偵查中及審判中的限制出境、出海期限。而在偵查中案件,檢方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是不得超過8個月的,如果認為有繼續限制必要,應於限制期間屆滿之前,附具理由向法院聲請延長,初次延長則不得超過4月、第2次則不得超過2月,延長以2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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