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緝竟領月退俸 綠委出招治叛國退將(圖)


潛逃至美國的退役中將林勤經,目前正遭高檢署通緝。(圖片來源:法務部調查局網站)

【看中國2021年1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國防部整合評估室前主任林勤經在2007年退役赴美,而他涉嫌洩露攸關國軍指管通訊情監偵系統的「博勝案」招標內容給軍火商,並於2014年遭高檢署通緝,但他卻因法制時空背景,能照領18%優存約4年。民進黨立委認為,不願面對司法的通緝者應嚴格處置,但是否只限軍方,或其它領域也有類似狀況,制度面均應全盤來盤點、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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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與中時新聞網報導,根據調查局公告資訊,林勤經可能於2007年7月間潛逃到美國,而他在擔任國防部整合評估室主任期間,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把依國家機保護法核定為機密等級的事項洩漏給外部廠商,並因此於2014年1月17日起被高檢署通緝。調查局公告沒有揭示林勤經洩密事項,但屬攸關參謀本部及三軍指管通訊情監偵的「博勝案」相關內容。

由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於2018年7月進行修法,規範「因案被通緝期間」者得停止領受退除給予。

據悉,林勤經於2014年1月17日遭到通緝後,直至2018年新法上路期間,他仍持續領取月退俸,時間達6個月,甚至還持續以18%的優惠存款長達4年。

國防部對此表示,月退俸是每半年領取一次,當林勤經於當年1月遭到高檢署通緝時,該年上半年的月退俸就已經發給,但下半年的月退俸則是在2014年7月1日立刻停發迄今。

國防部還強調,經法務部發布通緝後,依據規定由支給機關暫停發放俸金迄今,另外在107年7月服役條例修正之後,即停止發放優惠存款。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認為,根據此案觀察,現行制度是否仍有很多類似漏洞存在,而且不只是止於軍人範疇。若像林勤經一案等類案,遭到通緝、不願面對司法,可以考慮嚴格處置,相關法案都應該全盤的盤點。

至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範,如果「判刑確定」且沒有宣告緩刑者,可以追繳全數或是一部分退除給予。「國安法」也規範如果擔任共碟且判刑已確定的軍公教人員,從違法日開始,追繳退休金。

羅致政、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都認為,由於無罪推定原則,因此仍能以三審定讞或是判決確定作為追繳基準。王定宇表示,關鍵是在於能否即時停止發放退休待遇,至於法務單位也應該要即時函知國防部及退輔會,以貫徹執行。

提及相關國軍退休將領,在檢調偵辦起訴之前,潛逃至其它國家後仍繼續領取退休俸等情事,民進黨立委蔡適應17日受訪時表示,身為國軍的高階將領,不能夠辜負國家對軍人的栽培,尤其是對外販售國家重要情資,這是依法所不容之事,也會被國人所唾棄。

關於被通緝退將持續領取退休俸的部分,蔡適應表示,基於我國(台灣)司法無罪推定之原則,若沒有一審判決有罪,目前是還不會停止發放退休俸、暫停相關禮遇,因此讓退休將領有法律漏洞,潛逃國外然後持續領退休俸。

蔡適應認為,他會跟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及相關單位來研議此法律漏洞,若有退休將領發生擔任共諜或是涉嫌洩漏國家安全軍事機密後,將在一審判決前先暫停退休俸及相關禮遇,等到一審判決後,如果有罪,將依法來追繳相關不法所得,如果無罪,將再補發停扣期間所有該有的退休俸及禮遇。

「博勝案」為國防部整合三軍的指管通情監偵電腦之軍購專案,全案分成2個階段,同時是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最大的軍購案。林勤經則是博勝案中的重要推手之一。林勤經的專長是通信、衛星,曾任參謀本部通資次長多年,後續以軍職轉文職的方式,轉任整合評估室主任、戰略規劃司長及資源司長等重要職務,因其在軍中作風大膽、敢言,經常引發爭議。

林勤經在退休赴美後,加入美國籍,並在美國大學任教,一度傳出他在美國著手開設軍火公司,甚至準備以軍火商身分,返台爭取代理博勝案等軍購案。不過,林勤經的在台友人否認此一傳聞。

事發後,調查局北機站把林勤經函送軍事高檢署偵辦,因林勤經長年滯美未歸,軍高檢也發布通緝。但在洪仲丘案之後,軍事審判法修法,將軍事審判回歸至一般司法審判,軍高檢遂把林勤經案移交給台灣高檢署接手偵辦。

高檢署在傳喚、拘提林勤經未到案後,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發布通緝,此案時效25年,通緝時間至2032年7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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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乙欣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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