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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庇公布新規:偷渡入美拿綠卡難(圖)

 2020-12-17 10: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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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政治庇護 綠卡
美國將全面提高獲得美國政治庇護的標準。(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20年12月17日訊】川普(特朗普)政府將全面提高獲得美國政治庇護的標準。12月11日,長達419頁由國土安全部與司法部共同發布的新版庇護新規,刊登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移民權益組織表示,新規將使很大部分以往符合申請政庇標準者因此無法獲得庇護,這項規定將在聯邦公報公布30天後生效。

現行的政庇法規定,聲稱「確實害怕返回母國後,會受到迫害或酷刑」者,就有資格取得政治庇護狀態(asylum status),此時申請者將可獲得免於驅逐的保護,也能拿到工作許可,一年之後,這些人將有資格申請永久居民身份(綠卡)。

而新規定將提高「迫害」的標準,所有申請政治庇護者,必須證明「假使回到母國,將遭受嚴重的傷害(a severe level of harm」。

新的規定明確指出,「迫害」的範圍將排除「是因在母國犯罪或軍事動亂所造成」,而「任何美國認定為不公平、魯莽、不公正,甚至非法或違憲的待遇」也不包括在內,至於「所聲稱受到的威脅並沒有實際受到付出行動的脅迫」也不列入迫害標準。

個人聲稱因為性別或幫派暴力等原因而受到迫害者,一般也將沒有資格獲得庇護。

Politico報導,根據新規則,移民法官可以更容易的聲稱申請「輕率」,此外,新規也禁止個人獲得任何形式的移民救濟,假使移民法官覺得申請案「缺乏確定證據」,還可以在不舉行聽證會的情況下,拒絕政治庇護。

新的規則變化也列出了移民官員在處理政治庇護申請案件中,必須考慮的幾個因素,包括:

1、非法進入美國的移民(偷渡);

2、使用偽造文件的移民;

3、未繳稅的移民;

4、在先通過其他國家進入美國時,未向其他國家尋求政治庇護的移民。

如有上述情況者,都可能導致個人喪失庇護資格。

現行的政庇法,讓許多聲稱「害怕在邊境遭驅逐後,會在母國受到迫」者,即使最終他們可能無法獲得庇護,還是可以進入美國。

移民權益組織表示,新規將使很大部分以往符合申請政庇標準者,因此更難獲得庇護,這項規定將在聯邦公報公布30天後生效。

國土安全部表示,這些規則的改變,將使各部門可以更有效從真正需要庇護者的申請中,區分出「毫無根據的申請」,以確保這些無根據申請不會拖延符合資格申請的案件處理與轉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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