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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觸國安法 拘押候訊至明四月(圖)

 2020-12-12 13: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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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觸國安法拘押候訊至明四月
12月12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腰纏鐵鍊押送至法院提堂。(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2月12日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被指違反土地租賃條款而被控欺詐,其保釋申請被拒,拘押候訊。昨日,黎智英再遭國安處加控,指其觸犯港版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早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宣佈押後至2021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保䆁申請再次被拒,須繼續拘押。

今晨8時,被加刑後的黎智英離開荔枝角收押所時,被鐵鏈纏腰鎖手,猶如重犯。據《蘋果日報》報導,今次案件是由林鄭指定的國安法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他早前亦審理黎智英被控欺詐罪的提堂,並拒絕了黎的保釋申請。

聆訊於上午11時許開始。黎智英出庭時與一眾到庭的親友點頭打招呼。聆訊期間,黎向每一位中途進入法庭的人點頭示意,又望向公眾席,與兒子眼神交流。

控罪指黎智英在今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政府或中國政府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觸犯港版國安法第29(4)條。

代表政府的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4月16日再提訊,期間予警方時間做進一步調查,包括檢查相關Twitter賬號,指內有逾千個訊息和評語。

代表黎智英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表示押後時段太長,建議僅押後1個月。此外控方引用國安法第42(3) 條和國安法實施後的首名被告唐英傑為例,反對黎智英保釋。

多名壹傳媒高層和民主派人士均到庭聲援。因此西九龍裁判法院在今日特別加強檢查,傳媒和旁聽的公眾在進入法庭前要接受安全檢查,飲品等液體不得帶進庭內。此前法院並未類似安檢措施。

黎智英和兩名壹傳媒高層本月初被控欺詐,涉嫌在租用將軍澳工業邨用地時,違反租約條件。當日提堂後,受理案件的蘇惠德法官獲准他人保釋,僅黎一人不獲保釋,令黎智英拘押候訊。下周二(15日)黎智英將就欺詐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現時突被加控國安法控罪,下周二取保的難度將大大增加。

黎智英在臨步入羈留室前,向公眾席點頭微笑,並且嘗試用雙手做出心形手勢,隨後又高舉拳頭。公眾席上的眾人大叫:「Jimmy加油!老闆加油!」(注:Jimmy為黎的英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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