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維權者遭違法羈押 獄中身體差引關注(圖)


遭到非法羈押的湖北省民主維權人士尹旭安,因獄中身體狀況極差,讓外界擔憂。(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0年12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被非法羈押的湖北省民主維權人士尹旭安,目前獄中身體狀況極差,令人擔憂。律師常伯陽在會見了尹旭安之後,發布微博通知說尹旭安的身體非常差,已經搶救好幾次了。目前尹旭安被關在獄中已一年半有餘。法院遲遲未判。

湖北維權者被非法逾期羈押 獄中身體差引發關注

維權網12月6日報導,常伯陽律師發布微博通報,全文如下:大冶法院皮雨生法官請你依法辦理尹旭安案。

尹旭安尋釁滋事案大冶檢察院於2019年10月起訴至大冶法院,大冶法院於2020年1月19日開庭審理,同日大冶法院以檢察院要求補充偵查為由決定延期,法律規定補充偵查的期限以一個月為限,可是開過庭至今快一年了,律師和尹旭安既沒有看到檢察院補充的任何材料,也沒有等到法院的判決結果。大冶法院的相關司法人員皮雨生等已經違法超期羈押。

每當律師詢問案件嚴重超期,為何遲遲不下判決時,工作人員最初以案件申請了內審為由應對,問的多了,乾脆要求律師直接問黃石中院,律師不明白,法院不是獨立行使審判權嗎?內審又是個什麼東西呀?案件一審還沒有判決,為什麼讓律師找黃石中院啊。

尹旭安在被羈押期間多次出現病危情形,看守所也多次送尹旭安外出緊急搶救,據說看守所也曾經跟法院溝通能否取保治病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可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辦結,也是應當先變更強制措施的,況且尹旭安患有嚴重疾病也符合取保的條件呢。

先不說尹旭安有罪沒罪,但是即便是有罪之人也是人啊,司法也得講人性講人道吧。

律師已經對大冶法院的皮雨生等直接責任人提出控告,希望大冶市人民法院主動糾錯,希望黃石中院查明大冶法院內審的違法行為,希望大冶市人民檢察院和黃石檢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追究皮雨生等司法人員的法律責任湖北高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尹旭安是2019年初才刑滿獲釋。2019年5月又遭抓捕,後被刑事拘留羈押在大冶市看守所。

對此,推特網友「王劍虹」表示,「終於有了尹旭安的消息!卻是最糟糕的消息!紀斯尊獄中一再傳來病重、不許保外就醫,刑滿即直接送入重症監護室,警方嚴控不許見親友,僅兩個月就病逝。」、「尹旭安被羈押在大冶看守所已快一年7個月,開庭已快一年仍未判決,身患高血壓三期及多種其他疾病的他已多次病危!他才46歲,不要成又一個紀斯尊!」

推特網友「wangbin(王斌)」表示,「關注尹旭安。通過這個案件,能夠發現人治大於法制。」

推特帳號「牆國網路觀察」表示,「網路政治犯湖北大冶尹旭安情況危急,他在獄中已多次病危緊急送醫。今年在獄中面對武漢肺炎的湖北的政治犯們看來都比平常坐牢更遭罪。」

尹旭安簡介

尹旭安於1974年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鎮人,是一名枉判上訪者,公益維權人士。

2003年,尹旭安就其夫妻離婚爭議非法登記一案,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區民政局,隨後遭到地方法院枉法裁判,地方高院則又不作為。尹旭安被迫於2007年赴北京上訪。

2007年11月以來,尹旭安因多次上訪,屢次遭遇當局非法處罰、傷害,他還因上訪維權、參加圍觀聲援及抗爭行動,而遭到當局非法拘留6次、被關進黑監獄8次。

2009年,尹旭安在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訪華期間,赴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申請遊行示威,後續遭到湖北當局勞教2年,再加上延期釋放3個月。勞教期間,尹旭安曾因身患高血壓三期,以及乙肝、膽囊炎、結石等多種疾病,而多次暈倒、被急救。

2012年起,尹旭安因在京維權,開始關注民主公益維權事業,還曾積極參加十八大民主直選學術代表,並呼籲推進政治體制的改革、廢除勞教制度、打擊黑監獄等;2012年7月至10月間,尹旭安因舉報、起訴湖北省當局非法徵用土地,以及起訴湖北省勞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選舉等問題,而被湖北當局非法拘禁42日。

2013年起,尹旭安開始積極介入聲援圍觀行動,包括江西新余劉萍獨立候選人案、山東淄博孫峰「煽顛案」、山東曲阜薛福順事件、湖南衡陽趙楓生「煽顛案」開庭、鄭州十君子事件、4.29祭奠林昭活動、蘇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開庭、焦作張小玉案、與維權網友共同聲援維權公民王健案等。

2015年3月8日,尹旭安因使用微信轉發「湖北大冶市駐京維穩人員名單」而被當局抓捕,隨後遭行政拘留15日;2015年3月24日被以涉嫌「洩露國家機密罪」刑拘,隨後獲釋;2015年7月25日,尹旭安又因跟王芳、耿彩文等人赴武漢市黃鶴樓前,並身穿聲援屠夫(吳凎)的文化衫、拍照上傳網媒,隨後於7月28日遭警方從家中帶走,拘留在大冶市保安鎮派出所;2015年8月23日被轉為刑拘;2015年9月26日,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捕,後來此案被大冶市檢察院退補後,再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6年3月16日,因「尋釁滋事罪」被捕一案,審查起訴期滿;2016年9月13日,此案在湖北省大冶市法院開庭受審。

2017年5月27日,尹旭安遭該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3年6個月。他在關押期間,遭到獄警毆打虐待,身心傷害巨大。

2018年12月27日,尹旭安刑滿獲釋。

2019年5月,尹旭安才獲釋不久,又遭抓捕,隨後被刑事拘留羈押在大冶市看守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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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乙欣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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