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公務員須表忠 拒絕必影響升遷(圖)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交代,現任公務員亦將要「一次過」進行簽署聲明或宣誓,明言不簽署聲明者會令人懷疑不接受這基本要求,對升遷將有影響。資料圖片。(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0年11月27日訊】早前香港政府要求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政府的公務員,須按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宣誓擁護《基本法》等。昨日(26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交代,現任公務員亦將要「一次過」進行簽署聲明或宣誓,明言不簽署聲明者會令人懷疑不接受這基本要求,對升遷將有影響。
據《立場新聞》報導,聶德權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及對香港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基本責任和要求;公務員通過簽署聲明及宣誓公開確認接納該責任理所當然;公務員事務局將與工會組織溝通後,再落實安排,屆時現職公務員將會簽署聲明,至於部門常任秘書長或部門首長則要另再宣誓。
聶又指,港版國安法已列明,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應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簽署聲明或宣誓將符合港版國安法法例規定。現職公務員如果拒絕簽署或宣誓,聶表示這會令人懷疑其不能接受這些基本要求,對日後升遷一定有影響;至於現職公務員會否因為不宣誓,或拒絕簽署聲明而被終止合約,聶則表示要諮詢律政司意見,但現職公務員如違反誓言,言行違法違規,或幹犯國安法,將即時被終止職務;如僅屬違規行為,會被依照公務員系統紀律懲處。
香港公務員政治中立,被問及宣誓會否破壞公務員這一秉承多年的原則,影響公務員在私人時間行使言論自由?聶回應指,公務員與一般市民同樣享有言論自由,但不能與其公職身份發生衝突;又指除了特定職系,其餘公務員可參與集會,最重要是不違法。
在 今年7 月 1 日即國安法生效之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早前已收到通知,須簽署聲明作為入職條件的一部份。聶德權表示,這段期間約有2,980香港居民成為公務員,目前尚無人因拒絕簽署聲明而被終止聘用。
但有網民對於公務員要效忠擁護《基本法》表示不解,認為破壞《基本法》的是北京和港府,目前港府要求公務員宣誓的目的是要其政治正確,效忠北京而非香港。也有網友留言指,97年主權移交後,香港被大陸化,公務員也要效忠黨,但擔心這只是開始,「效忠令」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