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上訪有罪?談北京維穩侵害人民權利(圖)


上訪維權的民眾遭到官方截訪。(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0年11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中國當局藉維穩名義,施行不法之事已行之多年。河北省三河市政府網站日前公開一樁因第十九屆五中全會前遭處罰的維權上訪公民的信息,公然把宋姓訪民「乘公車前往北京準備到國家信訪局上訪」這等再正常不過之事,定性為「嚴重擾亂了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導致中國公安維穩部門長期來操持的「準備信訪罪」被擺到檯面上。

中國當局多年在維穩旗號下肆意的踐踏人權、違反法制的行徑可謂罄竹難書,而各級政府常以各種藉口掩蓋違法侵權而不敢明目張膽向外宣講。

河北三河官網11月1日報導:2020年10月26日,公安機關針對違法信訪人員宋某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宋姓人士,燕郊鎮人。2020年10月26日宋姓人士明知信訪訴求已得到燕郊鎮政府的答覆意見,卻拒不按照法定途徑解決問題,相關的信訪問題不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提出,且不聽從答覆指導意見,採取相同理由搭乘公車赴北京準備前往國家信訪局上訪,嚴重擾亂信訪秩序及社會秩序。2020年10月29日,該市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條款,決定針對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對此,民生觀察表示,從該報導可以清楚看到,宋姓人士僅是坐車北京準備到國家信訪局上訪,換言之,根本還沒有去到國家信訪局真正實施上訪,結果就遭官方聲稱是擾亂信訪秩序及社會秩序。公民信訪是法律賦予的正當權利,如何就犯法了?

話雖如此,但中國大陸這種維穩下的所謂「準備信訪罪」卻已成中國社會的常態,廣泛且長期的在全國各地濫施著。「民生觀察」先前就曾針對日前中國當局的五中全會維穩控制訪民的部分統計——《十九屆五中全會前後,全國各地訪民被維穩情況匯總》,看到中國大地這類「準備信訪罪」已氾濫到無法想像的程度。

我們從民生觀察匯總的情況可以見到,這些被綁架、毆打、遣返、拘押的維權訪民,均是在路途車上,例如:今年10月20號,重慶市肖成林本身處鄭州K508列車上,卻遭當地政府強行攔截下車,迄今情況不明;10月27號,黑龍江同江市訪民劉淑玉身處秦皇島鐵路期間遭公安抓住,不讓她去看病,甚至將她拘禁在清長青鄉派出所、不讓走出;還有的訪民在租住地遭到便衣警綁架,例如「2020年10月25日,譚敏在北京的租住屋內被員警帶至北京市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當天被弄到北京市豐臺區花鄉高家場46-3號,在這裡譚敏的手機、身份證、現金被強行搜走。26日18:06分,譚敏被強行乘坐Z95次列車。27號中午到梁平站,員警用警車把譚敏從梁平強行帶到華岩派出所調解室,直至28號0:30分左右離開,譚敏被搜走的物品亦沒有歸還。」還有更多案例是在家中就遭到控制,例如「10月28日重慶肖建芳在家中被派出所帶走。」

民生觀察表示,從全國各地遭到政府列入信訪黑名單的民眾,在舉行五中全會前,就紛紛被從家中、車上或租住地綁架帶走、以進一步控制。由此顯見,當局並非是因為這些人來到了國家信訪局門口上訪維權,才決定要控制他們。其實,中國當局早就將這些人通通定成了「準備信訪罪」,認為他們可能是要去信訪,因此當局認為,就該對他們進行暴力控制。

民生觀察強調,這種將根本就沒有發生的事情,主觀認定成為可能發生而實施處罰之行徑,是完全濫用刑法的「預備罪」。依據中國的現行法律,刑事法律才有預備犯罪,至於行政法律,像《治安管理處罰法》,並沒有預備違法就得要受到處罰之規定。至於《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二)》中,則已明確規定:「行為人為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不予處罰。」

關於刑法中的預備犯罪,即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而犯罪預備中是介於犯罪決意、著手實行犯罪之間的某一階段。行為人在這一階段上,主觀方面具備犯罪的直接故意,就是明知其預備行為是為了侵害某種客體製造條件,且希望藉此保證犯罪的既遂;客觀方面的表現是為了實施犯罪而準備工具、製造條件,既可是作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為的形式。

民生觀察表示,對照此種刑法的預備犯罪,實際上,能夠看見中國當局將全國所有遭到劃定的維穩物件全部當作「預備犯罪犯」,針對那些因冤情上訪者則是採取圍追堵截,把認定的「準備信訪」當作是正在信訪,而且還是已經擾亂了社會秩序來處罰,全然不顧公民的人身自由權、言論自由權及信訪權等基本憲法權利,同時不顧及法律追究的事實、結果。

民生觀察稱,中國政權如此肆意的以維穩名義,將一切認定的例如上訪維權、獨立異議等不順服於權力的人士,均當作預備犯罪加以防範、控制、迫害,公然的侵犯人權、無視法制,並導致中國社會陷入蠻荒時代。中國政府如此行徑與世界文明相左,亦悖逆歷史潮流,也跟中國當局自己宣稱的建設法治社會互相違背,日後必將遭受歷史、正義的唾棄。

另外,微博上也有網民描述自己按規定上訪,卻遭到官方懲罰的狀況:今年2月6日,微博帳號「監督員線上」發布消息稱,「我叫趙義勇,因勞動待遇問題,礦部姜書記讓找能管著他的人來,我們到山東省招遠市政府找沒人理我們,去年8月14日到煙臺市政府信訪局請求幫助,招遠市公安局受招遠市政府指示,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將我們刑拘30天後下不再上訪和找企業麻煩的保證書,交三仟元押金取保候審一年,按上訪條例規定沒有違法。」

截止發稿時間,該博文已經獲得逾4000人的轉發,以及百餘位網友的評論。

有中國網友稱,「對上訪人趙義勇刑事拘留一個月,取保候審一年!這是何性作為!」、「黑、真黑」、「非法拘,亂作為」、「招遠市公安局違法違規的侵犯上訪人的權力多的是!誰來問責追刑?」、「平民申冤難」、「對打擊報復上訪人的問題要嚴查,嚴懲違法違規違紀人員!上訪按正規管道走,很多上訪問題不能得到公平公正解決,才促進上訪人屢屢越級上訪,上訪人的正當訴求應得到依法回復,不能走形式走過場,那樣會把問題擴大化,加深了矛盾,不宜問題的解決!」

另一微博帳號「我愛公義585」於11月4日發文表示,「因著我們上訪,派出所今天傳喚我,說我們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我們去安徽省信訪,我們沒有做出格的事情,沒有大吵大鬧,我們是按著次序上訪,他在筆錄中是我涉嫌擾亂公共次序罪,叫我簽字,當時我不願簽字,他說你就簽了吧?這個說的也沒事,只是這樣說說,其實這個法律我還有點不懂,這我簽字有沒有問題?如果是因著這樣把我抓進去,我說我是冤枉的,請領導們為我申冤。」

然而,眾所周知,中國當局一直以來都在防範與政府不同立場的民意聚集,因此嚴格管控網路言論、試圖壓制人民的批評聲浪已屬官方的基本作為,被刪帖封號,對中國人來說,早已是見怪不怪之事了。

所以,若非有網路評論員協助中國當局管理熱點事件、掌控人民輿論,恐怕上述揭露自己欲上訪維權卻遭截訪,或是本依規定上訪維權,卻被官方視作違法而惡意打壓、刑拘或判刑的公民,應該是多得數不勝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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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盧乙欣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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