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0年11月12日訊】今年傳出多起研究生自殺事件後,中國教育部11日發布「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對研究生導師頒布10個「不得」,引發外界關注。
據中國教育部官網發布,導師被定位為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這10個「不得」包括:不得對研究生的學業進程及面臨的學業問題疏於監督和指導;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不得有違反學術規範、損害研究生學術科研權益等行為。
中央社報導,10月13日,大連理工大學一名研究生在實驗室自縊身亡,這名研究生在遺書中提及為了逃避找工作而考研究生,卻遇到不負責任的導師,自己的研究生生涯從而處於「浪費時間」狀態,令他面臨身心壓力。
5月1日,中國傳媒大學藝術學院黃姓女碩士生墜樓身亡。自稱家屬的網友事後發文指控薛姓導師多次刁難畢業論文,不讓通過,導致黃女精神崩潰,墜樓自殺。而黃姓女碩士生原本再過一個月即可畢業。
2019年12月25日,南京郵電大學材料學院一名碩士研究生,在實驗室用一把火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多名學生事後指控張姓導師長期對這名研究生謾罵壓迫、人格侮辱,還逼迫在承諾書簽字延畢,同時要求賠償不合理的實驗費用,導致該生罹患重度憂鬱,選擇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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