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傳媒工會轟濫捕蔡玉玲 美國務院促停打壓(圖)
去年反送中運動以來,香港傳媒記者成為港警和中港政權眼中釘,甚至成為被打壓的新聞人物。(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11月6日訊】港警高調拘捕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借她進行車牌查冊一事起訴她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名,外界質疑這是蔡調查元朗721襲擊的報復手段。香港記者協會等多個傳媒工會5日召開聯合記者會,轟港警旨在恐嚇傳媒,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下周二會到法院聲援蔡玉玲。美國國務院也關注蔡玉玲被捕一事,敦促中港當局停止打壓香港新聞自由。
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捕震驚香港新聞界。《蘋果日報》報導,據悉身兼港台總編輯的廣播處長梁家榮、港府商經局政務官的副廣播處長馮建業等香港電台管理層,5日下午與約30多名港台電視部及新聞部員工會面。
港台副台長疑受壓 拒提供法律支援
會上,多名員工追問管方會如何向蔡玉玲提供實質協助,惟馮建業懷疑受政府壓力,稱蔡玉玲僅屬「服務提供者」而非公務員,港台難以提供法律支援。有員工指摘管方無情無義,要求他向公務員事務局爭取。
港台則引述消息報道,梁家榮在會上表示,港台屬政府部門,受公務員事務規例約束;蔡玉玲屬港台員工,為港台服務,會提供一切可行協助。被問到會否將涉事的《鏗鏘集》節目抽起,梁家榮指想不到有任何理由需抽起報道事實的節目,反問是否因為懼怕而抽起。
《港區國安法》生效下,針對傳媒的打壓一波接一波。港台工會、記協與多個傳媒工會11月5日召開記者會,抗議警方拘捕蔡玉玲。《蘋果日報》報導,這些傳媒組織指,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一般只發傳票予被告,港警卻出動重案組登門拘捕,完全不合比例,質疑此舉旨在恐嚇傳媒。他們反問警方若能在追究721白衣人暴打市民上展現執法意志,「記者又何用窮追不捨?」
港台工會:續偵查報道 拒下架721片集
港台工會主席趙善恩表示,工會將下周二會到法院聲援蔡玉玲。而與港台溝通過後,決定繼續進行手上的偵查報道,也不會下架相關的《鏗鏘集》元朗7.21專題報導,並會繼續以其報名參賽。
趙善恩強調,偵查報道是披露與公眾利益相關信息及實踐新聞自由的重要工具。政府修改查冊聲明,是一把架在傳媒頭上的刀,令新聞工作者易惹上官非,與《基本法》保障新聞自由及公眾資訊披露的原則不符。她促請政府在查冊聲明表格必須加入新聞用途的選項。
記協主席:香港資訊開放倒退
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傳媒透過查冊監督企業、政府,對公眾知情權尤其重要。今次事件是香港資訊開放的倒退,削弱傳媒監察功能,也令傳媒取得資料更加艱難。楊健興反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4日稱今次事件涉及「虛假陳述」、與新聞自由無關的說法,轟其「混淆視聽」;如事件涉違私隱條例,「為何不是私隱公署處理?為何警方告她交通道路條例?反而私隱條例寫得很清楚,傳媒是獲豁免的。」
楊健興透露,記協正諮詢法律意見,初步了解如查冊用於報道被視作違法,那麼記者昔日的查冊報道也有法律風險,因為可以被追溯,屆時新聞界將非常容易被政治打壓,慨嘆「用道路交通條例如此可笑的理由拘捕記者,香港竟走到這一步。」同時,今次也是傳媒組織繼反對警方擅改傳媒「定義」後,一個多月後再次召開聯合記者會譴責當局打壓。他指今次事件是上次的翻版,同樣會影響所有媒體。他直言記者本不是新聞主角,記者只是履行職責去求證真相,「求證為何是有罪呢?」
多個傳媒工會震驚斥港府設局害傳媒
壹傳媒工會發言人林偉聰擔任調查記者多年,他強調查冊與惡意起底完全不同,目的是爲了核對身份、事發經過或公司擁有人,是一個嚴謹報道中所需的過程,過去做法一向如此,也不會隨便公開個人資料。如財政司長陳茂波當年在新界東北囤地的新聞,均須大量的土地查冊及公司查冊結合而完成。
明報職工協會主席許芳文對事件感到震驚及憤怒。她也說,過去多宗與公眾利益有關的新聞,都是傳媒透過各種查冊而揭發,例如明報透過車牌查冊揭發港珠澳跨境車輛違規放租、透過土地查冊揭發律政司長鄭若驊住所僭建,都可見查冊是揭露重大新聞及捍衛公眾知情權的重要工具。她批評政府在沒有諮詢業界下更改查冊聲明表格,猶如設局讓傳媒踩下去,令傳媒憂慮何時會超越紅線,變相嚴重扼殺新聞自由。
美國務院促停止打壓新聞自由
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代表林靜潔則說,大專院校新聞學系教授深度報道時,會教導學生查冊,因查冊是獲得第一手資料的正當途徑,今次事件卻令大專學界擔憂查冊都變違法。為免新聞系學生承擔風險,新聞學系最終惟有放棄教授調查報道。
蔡玉玲被捕事件也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布朗(Cale Brown)在Twitter發聲明指,美國對蔡玉玲被捕表達深切關注:「美國對於香港記者蔡玉玲因為與她身為調查報道記者的工作而被拘捕,表達深切關注。中共和其香港代理人必須立即中止打壓新聞自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