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7類華人將失去美國庇護綠卡資格(圖)


美國自由女神像(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0年10月25日訊】美國庇護綠卡,不是誰都可以拿到的。美國司法部和國土安全部10月21日公布最新規則,詳細列出7種不能獲得庇護的條件,這是川普(特朗普)政府進一步提高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的門檻。這項新規將在11月20日正式生效,已申請庇護等待面談的紐約華人,切記不要觸犯這7條紅線,否則將失去庇護資格。

失去庇護資格的7條紅線:

(1)根據聯邦或州法律的重罪;

(2)8 USC§1324(a)(1)(A)或§1324(a)(1)(2)規定的罪行(外籍人走私或窩藏);

(3)根據《美國法典》第8編第1326條(非法進入)的罪行;

(4)涉及犯罪幫派活動的聯邦、州、部落或地方犯罪;

(5)某些在醉酒影響下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聯邦、州、部落或地方);

(6)聯邦、州、部落或當地的家庭暴力罪,或被裁決人裁定在家庭背景下,曾實施毆打或極端殘酷行為,即使沒有定罪;

(7)聯邦或州法律規定的某些與虛假身份有關的輕罪;從聯邦、州、部落或地方實體非法獲得公共利益;或擁有或販運受控物質或受控物質用具。

犯有某些家庭暴力罪的外國人即使沒有被定罪,也將被禁止獲得庇護。

這項預定11月20日生效的新政策,衝擊效應當然不能和3月宣布的「一概禁止入境」的重大政策相比;先前川普政府的「暫行」措施是因為公衛安全問題,在中共病毒疫情嚴重期間,凡非法入境者,一律立即遣返。

美國過去的難民政策就拒絕「特別嚴重罪行」的判刑確立者,但如今又加上一連串判刑確立的罪名,如嚴重家暴(攻擊或毆打)、非法入境、盜竊身份、詐領政府補貼、偷運移民、酒駕或吸毒駕駛,讓申請難民身份遭到拒絕的可能,大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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