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與吳斯懷索國防資料 涉同一軍機(圖)
臺北地檢署昨諭令軍情局前少將處長岳志忠、上校周天慈各以十五萬元交保,並向臺北地院聲押上校張超然。北院審理後,認為張超然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看中國2020年10月22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檢調單位20日偵破一起「共諜」案,涉案者是疑似遭中國國安人員吸收的軍事情報局第二處前處長、退役少將岳志忠及退役上校張超然、周天慈3人。因院認定張超然在此案中位居關鍵主導地位等條件,故裁定羈押禁見。此外,名嘴李正皓披露,國民黨籍立委吳斯懷年初曾向國防部索取「資通電軍」等機密資料,與這3人涉足業務有關。
相關新聞報導如下:
李孟居「被認罪」基進:剿滅在臺共諜
利誘軍官「戰時不抵抗」 共諜被判4年
軍情局3退役上校成共諜 洩露軍機遭約談
退校陷共諜案:我是赫赫有名的大特務
共諜案頻傳 立委提案:追訴權延為終身
張超然涉共諜案關鍵角色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中央社報導,在檢調單位20日偵破的「共諜」案中,同案被告退役少將岳志忠及退役上校周天慈在凌晨時,被檢察官分別諭令以新臺幣15萬元交保。
此前,檢調獲報,張超然、周天慈退役之後,於民國102年邀約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前往中國大陸,張男還親自陪同傅男搭機前往,並在當地與中國國安人員會見。
張超然、周天慈還另於105年至107年期間,邀約岳志忠前往中國大陸,3人曾共同前往,岳志忠也曾單獨赴中國大陸跟中國國安人員見面;岳志忠則涉嫌受周男之託,將文件交付中國國安人員。
張超然、周天慈還另涉嫌於105至106年期間,引介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前赴中國大陸,認識當地國安人員。
臺北地檢署20日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歷經兵分3路搜索,約談了岳志忠、張超然、周天慈,以及5名證人來釐清案情,並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張超然在受訪時說,他是臺灣第一個特務,在六四天安門事件期間,就他一個人在中國工作,他是國家派至中國工作的臺灣特務,在保衛臺灣的安全,針對被中國國安人員吸收一事則予以否認,並聲稱自己是赫赫有名的大特務,原來就是清白的。
北院表示,張超然涉犯修正前的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與第5條之1第2項罪嫌,以及修正前的國家情報工作法第8條第1項前段與第30條第1項,以及第2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而他所犯之重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或是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北院表示,雖然張超然供稱已退休,每月收入約達新臺幣10餘萬元,而他在中國大陸有親友及投資事業,還有多次出境赴中國的記錄,由此可見,張男具有相當資力及人脈得以潛逃至中國或其它國家,即有事實足認張超然具有逃亡之虞。
北院表示,張超然所述內容和案件相關證人、同案被告陳述及通訊監察譯文等證據資料皆出現不符,且有避重就輕及違背常理情事,加上此案尚有關鍵證人尚未到案,有諸多疑點尚待查明,也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
因此,北院審酌張超然所涉罪嫌並非屬於輕罪,供述內容及證據資料多有不符之處,尚且有諸多疑點仍待釐清,且張超然在此案中居於關鍵、主導地位,涉案程度並不輕,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吳斯懷曾要相類似軍機文件 網驚呼與共諜案都是「資通電軍」
對此,名嘴李正皓21日中午在臉書上發文,要大家探看上述該案與吳斯懷先前向國防部索要軍方機密資料有何關聯。
李正皓所提及的,一個是擔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國民黨籍立委吳斯懷於今年3月12日向國防部索取了「資通電軍」、陸海空軍人力編制,以及聯兵營戰力規劃等機密資料,引發議論。當時國防部回應,此次提供給委員的資料「是依據國防報告書等公開資訊,未涉及機密的內容」。
另一個是20日曝光的共諜案。李正皓表示,服役期間曾經涉足國軍「資通電作戰相關業務」的國防部軍情局退役岳姓少將、張姓、周姓上校,遭受調查局監聽鎖定,涉嫌在退役之後多次前往中國,而後被質疑遭到中方吸收或是提供情報,調查局約談了3人到案,稍晚將為移送臺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向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與國家安全法等方向偵辦。
對此,大批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都退將,都投共了」、「関到死收回退休金和待遇」、「放心,監聽6年,所以吳斯懷還在監聽中。」、「都是今年,都是資通電軍」、「3月學長拿到資料給學弟,10月就出包了!」、「說好了反攻大陸,結果幹起匪諜...」、「叛國就是要處理」、「合理懷疑:吳斯懷可能很早就被中國共產黨吸收了!」、「滲透是連續性的,不可能只有一時!」、「情報工作。爾虞我詐。看熱鬧的客人。建議盡量少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