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隨便發毒誓?後果太可怕了(圖)


善惡有報是天理,中國古代確有作惡遭雷擊的記載,毒誓會應驗,此言不虛。(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清朝咸豐年間,遵化直隸州的一位刺史是個大貪官,他將一副對聯掛在大堂中:「我如枉法腦塗地,爾莫欺心頭有天」,以把自己裝扮成清官。因當時官場腐敗,這位刺史平安退休,未曾想一日出遊,登山途中失足墜落,頭碰巨石,頓時頭破腦裂當場死亡,腦漿都出來了。真的應驗了對聯中所說的「我如枉法腦塗地」。

這位刺史和當今的貪官好有一比,很多貪官都信誓旦旦地宣稱自己如何為人民服務,但卻暗藏黃金。中共官員的腐敗日益嚴重,一位體制內官員稱:「與其念八榮八恥,還不如讓他們念天打五雷轟,還是中國的老話更厲害。」

中國古代傳統文化中,起誓是莊嚴神聖的事情。夫妻成婚之時會拜天發誓永結百年之好,朋友義結金蘭時會擺酒水或設案焚香跪地起誓。古人發誓的對象一般是神明、上天和祖宗,因為他們能賞善罰惡。

古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善惡有報是天理,中國古代確有作惡遭雷擊的記載,毒誓會應驗,此言不虛。

陷害岳飛 奸臣張俊死於萬人之口

在《說岳全傳》中,張俊是個惡貫滿盈的大奸臣。他任右軍都督時曾是武狀元選拔的四大主考官之一。開考當天,宗澤、張邦昌、王鐸三人先後對天起誓後,張俊跪在香案前,立了一個頗為奇怪的誓言。他說道:「下官張俊,南直隸順州人。如有欺瞞主公、徇私枉法之舉,必死於萬人之口。」

武試期間,張俊不遺餘力地與張邦昌等人合力打壓岳飛,卻弄巧成拙,使小梁王柴桂命喪校場。事後幾人稟告朝廷,將罪責全部推到宗澤身上。幸好宗澤位高權重,又是功勛老臣,沒有性命之憂,只落得個罷官閑居的處罰。

張俊肩負重任卻視朝廷的開科取士為兒戲,與張邦昌狼狽為奸,合力打壓岳飛,陷害宗澤。高宗繼位後,張俊官至後軍都督,再次與張邦昌合謀陷害岳飛,期間被聞訊趕至金陵的牛皋打得狼狽逃竄。張邦昌被罷黜為民後,張俊又與奸臣秦檜沆瀣一氣,致使岳飛含冤遇害。

不過,張俊最終也為自己的罪惡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的大兒子張國乾在昭慶寺擺擂期間,被憤怒的岳家小將們打死。其他子嗣也在流放途中,被佔據九龍山落草的岳家小將們取出心肝,祭奠先烈。而朝廷將張俊的惡行審明定罪後,宋孝宗親下旨意,將其押往棲霞嶺岳飛墳前處決。又親賜岳家五百斤生鐵,將張俊等人鑄成形象,跪在墳前。張俊被押到棲霞嶺後,經岳夫人首肯,憤怒的百姓們一擁而上,將其咬得血肉淋漓,當場殞命,自己當初立下的誓約終於得到了應驗。

這原本是一句戲謔之言,可神奇的是,它最後竟然真的變成了現實。

沾染一錢 身首分離

清朝咸豐年間,青浦縣(今上海市青浦區)有位縣令,要加收漕運費用為自己牟利,遭到民眾反對。他召集百姓,率領與漕運相關的胥吏二十人,到城隍廟中對神發毒誓說:「所加公費出於不得已,非以肥私囊也,辦漕加費,涓滴歸公。有沾染一錢者,官不能保首領以沒(意思是:官員死時不能保住腦袋,身首分離),胥吏等皆立受顯罰。」

錢收上來後,縣令和胥吏們一起中飽私囊,把錢瓜分了。不到一年,二十位胥吏相繼死亡,無一存活。縣令脖子潰爛生了一個大瘡,病情日益危急。一天縣衙的守門人,恍惚間看見一個城隍神模樣的人進來後,提著縣令的腦袋,緩步離開。他急忙向後院跑去,剛跑幾步,就聽見後院傳來家屬的痛哭聲,原來縣令剛剛過世,死時「頸爛頭落而死」,真的應驗了他「官不能保首領以沒」的毒誓。當地民眾都知道縣令和胥吏們因貪污違背毒誓遭到了報應。

天打雷劈 一一應驗

2008年8月,大陸多家媒體都報導了這樣一則新聞,福建福清東瀚一許姓男子為賴賬,手持鐵棍時不惜對天發誓,稱如確實欠錢就遭天打雷劈,結果一分鐘後就遭雷擊,最終經搶救脫離生命危險。事後,許姓男子將五百元錢還給了朋友。

幾年前,網路上還登載了這樣一件事。鄉下一家鐵廠要過中秋節,節前員工集體放假回家,給留守廠裡的看門人買了五斤豬肉,讓其過節時食用。當時,做飯的師傅與看門人都在場。不久,五斤豬肉不翼而飛,看門的說是做飯的拿了,做飯的人不承認,兩人為此爭吵不休。為了證明各自的清白,兩個人在廠區的中心院子裡燒香發下毒誓,誰拿了肉,就死在八月十五。結果那年的中秋節,做飯的師傅真的死了。正是:三尺頭上有神靈,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中共讓人發的毒誓

今天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曾發過一個毒誓,即加入中共的黨、團、隊組織時,發誓要把自己的生命獻給它,為它的事業奮鬥終生,為之犧牲一切。

為什麼中共把為它而死的人叫「犧牲」呢?祭祀用的牲口,就叫「犧牲」,這就是中共「犧牲」的本意——成為中共的祭品而死。因此只有聲明退出中共組織才能消除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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