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20年10月11日訊】近日,中共河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刑事偵查局)前總隊長(前局長)王星亮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王星亮已於2017年4月退休。王星亮曾是河北「政法王」張越的親信。
據中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批王星亮的問題,涉借用私營企業主錢款幫助親屬搞經營活動;為涉黑惡犯罪組織充當「保護傘」;在項目開發建設、涉刑事案件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巨額財物。
王星亮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給予開除其黨籍,取消退休待遇處分,並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長安街知事」曾報導,在王星亮任刑偵局長時,頂頭上司是河北省委前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張越。張越曾連續作出批示,肯定刑偵局的「工作成績」。
資料顯示,王星亮從1987年12月始,一直在河北省做官。歷任保定市公安局三處處長;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涿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河北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刑事偵查局)總隊長。
張越是山東廣饒人,自1980年起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職;2003年11月,調至公安部,任二十六局局長,這個部門就是公安部的「610」辦公室。2007年12月,改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2008年6月,任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
2016年4月,張越落馬,是為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二位被查的省級政法委書記。
2018年7月12日,張越因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69億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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