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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入獄12年 前鐵嶺公安局長4次獲監外執行引質疑(圖)

 2020-10-06 10:2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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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的繼任者、落馬的遼寧省鐵嶺前副市長、公安局長谷鳳傑第四次獲監外執行。(圖片來源:網路)
王立軍的繼任者、落馬的遼寧省鐵嶺前副市長、公安局長谷鳳傑第四次獲監外執行。(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10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的原遼寧省鐵嶺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谷鳳傑在服刑期間,居然獲四次監外執行,引起外界關注。

據《新京報》報導,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一份《谷鳳傑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引起的。該《決定書》稱,谷鳳傑於2009年因「急性主動脈夾層A型」做手術,術後複查主動脈CTA(2020年6月20日)提示主動脈弓部擴張,主動脈根部瘤樣擴張,因此,「罪犯谷鳳傑患有嚴重疾病,符合保外就醫規定,決定將谷鳳傑暫予監外執行(自2020年2月23日起)」。

《決定書》信息顯示,這是谷鳳傑入獄以來第四次獲監外執行,此前中共鞍山市中院曾分別於2017年3月20日、2018年4月9日、2019年7月18日三次作出谷鳳傑暫予監外執行一年的決定。也就是說谷鳳傑自2017年至今的時間基本都在監獄外度過。

另據海外網2012年8月報導,谷鳳傑從被判刑至今,一直以保外就醫的名義住在鐵嶺一處別墅莊園中,「整天養花養鳥、逗貓遛狗、遊山玩水,非常瀟灑自在」。

網民因此議論:「在位時健健康康的,一被抓,就出來各種疾病!」「始終不明白,為什麼有背景、有關係的重刑犯那麼容易患重病?!」

也有人提出,諸多異議人士、維權人士及無權無勢的普通罪犯患重病,是否會一次次獲得監外執行的待遇?

谷鳳傑生於1954年4月,落馬前一直在其家鄉遼寧省撫順市任職,歷任新賓滿族自治縣副縣長、縣委常委,清原滿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撫順市政府副秘書長,撫順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

2003年7月,谷鳳傑從撫順調至鐵嶺,接替王立軍出任鐵嶺市公安局局長。當時,薄熙來任遼寧省省長。有報導說,谷鳳傑經常向薄熙來行賄,因而獲得薄熙來的「照顧」。

2012年1月13日,谷鳳傑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據大陸官方報導,谷鳳傑查證貪污受賄金額960萬元。早在2011年就曾流傳谷鳳傑已被「雙開」的消息,但始終未獲官方證實。這次公布的《谷鳳傑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顯示,谷鳳傑因犯受賄罪於2011年7月4日被監視居住,側面印證了數年前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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