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前代理:資產無故被搶 一夜之間一無所有
前華為手機香港代理黃美芳女士(右)在高等法院外表示,因為官司被華為單方面解除代理關係,陪同採訪的郭卓堅(左)透露華為曾開出條件要黃女士入黨,要她做「自己人」。(圖片來源:李明/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報導)今(28)日,前華為手機香港代理黃美芳女士在高等法院外接受《看中國》採訪,簡單談及自己經歷,由在大陸做生意做到風生水起,到資產被當局無故沒收,再到被騙幾百萬港幣,追討期間被藝人麥長青告誹謗並向自己追討800萬賠償,今日法庭裁定麥敗訴,如今官司完結,算是萬幸。因為官司黃女士被華為單方面解約,陪同採訪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透露華為曾開出條件要黃女士入黨,要她做「自己人」。
黃女士稱在2015至16年期間擔任華為手機香港代理。期間她亦從事iPhone手機生意,被騙300餘萬港幣。她表示,118萬存入前無綫(TVB)藝人麥長青麥長青的戶口,另外將約250萬存入吳志豪公司戶口,但沒有按照約定收到iPhone手機。
2017年吳志豪已經自首,被判入獄七年,黃女士希望吳將這筆錢歸還自己,因此打官司追討,期間被麥長青告誹謗,指自己令其失去出演男主角的機會。
黃女士表示官司拖了六年,期間聘請三位律師,花費大量金錢,但都徒勞,偶然認識長洲覆核王郭卓堅,郭遂介紹律師予她。
黃女士指,自己因為這單案件而被華為解除代理關係,她說,自己被麥長青告上法庭時,全香港媒體都在報道事件,華為擔心影響公司聲譽而單方面解除她的代理關係。
在旁的郭卓堅補充說,華為開出條件要黃女士入黨,「華為黨書記來見她,要她做『自己人』」。
黃女士對此就不想多言,表示被官司纏身六年,處於精神崩潰邊緣;如今最開心的是在律師幫助下,目前「已經沒有誹謗罪」,這個官司已經完結。
現場有觀眾問,黃女士死都不怕,為何怕共產黨?她解釋,此前在大陸做生意,代理南韓手機,「有13個省都和我拿貨,生意做得太大,一年就變成暴發戶」,「現在甚麼都沒有了,被共產黨拿走了」。
她表示,當時幾十名便衣跟蹤自己2、3個月,2005年的一日,約百名公安衝入自己寫字樓,衝入貨場,搶走所有貨物;公安同時將她逮捕,拘留一個月時間,直到她簽署文件放棄所有資產,才得以獲釋;被問到被搶金額時,黃女士就不願透露,僅表示過千萬港幣,她說「做手機時,一個月都可以賺一億」,「當時三星手機水貨在大陸流行,03至05年期間,流行的手機款式可以月售十幾萬部」。
她指,當時賺的錢頃刻間一無所有,唯有回香港東山再起,但經歷是次官司後,又一無所有,「所有品牌都不肯簽給我,我的公司已經停止營業了」。
黃女士坦言,現在不敢去大陸做生意,自己做不到對黨「忠誠」,身為生意人,不想參與政治。她續指,自己25歲離婚,成為單親媽媽,為了養大兩個兒子,自己背著兒子,帶著奶粉,再拖一箱產品去一間一間寫字樓推銷,「我是這樣起家的,我不懂政治,只想養大兩個兒子」。
她憶述當年被拘留情形,「公安不讓我請律師,說這裏是大陸不是香港,我很無奈,也很害怕,因為我是一個女人,也沒人幫我」。
對於人生大起大落,黃女士表示,誹謗官司完結後,只能說自己「無怨無恨」,自己一向珍惜香港,珍惜香港法治、自由和人權,見到如今香港變成這樣,「心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