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十一遊行申請被拒 斥警方做法離譜會上訴(圖)
民陣申請今年十一「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大遊行,遭到警方反對,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對此感到不滿及憤怒,斥警方做法離譜,表示會上訴。圖為去年10月1日,香港舉行國殤日大遊行。(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9月25日訊】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近日入紙申請今年十一「毋忘義士 釋放十二」大遊行,並於昨日與警方開會。今(25)日,民陣已收到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警方表示,民陣自去年6月反送中運動爆發後,申請的遊行都出現暴力事件;加之,目前政府實施限聚令及疫情威脅,因此拒絕批准民陣的遊行申請,民陣則表明會上訴。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對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感到不滿及憤怒,斥警方做法離譜。
據《蘋果日報》報道,民陣向警方申請十一遊行,冀向政權表達香港人對被扣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的12港人表示關注。遊行擬定於10月1日下午2時,由銅鑼灣東角道出發,終點為中環遮打道與畢打街交界。
民陣昨日與警方開會,但會議僅15分鐘便急速結束,民陣召集人岑子杰亦已經料到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渺茫,但他強調為令12港人儘快獲釋,所有方法都值得嘗試,並表明若遊行申請被拒就無法如期舉辦遊行,呼籲當日上街的港人要小心。
警方今日發出5頁的反對通知書,聲言考慮到限聚令未解禁,遊行不屬於獲豁免的群組聚集,疫情下病毒對本地社區構成嚴重健康風險,警方有理由相信舉行遊行這個眾人聚集的高危活動,將對所有市民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加之自去年6月反送中運動至今,民陣申請的類似的集會、遊行,期間或結束後均出現不同的暴力事件,而且是次遊行地點十分接近容易遭受衝突或暴力影響的高風險建築物,包括銅鑼灣港鐵站、金鐘港鐵站、高等法院和灣仔警察總部等,因此警方有理由相信遊行人士會偏離原定路線,故不會批出不反對通知書。
警方還警告,任何人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即屬犯罪。民陣方面則表明會就反對通知書上訴。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對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感到不滿及憤怒,斥警方做法離譜,以限眾令及疫情為由打壓言論及示威自由,他表示,過去的6、7個月期間,香港市民無法申請任何合法遊行或集會,來表達他們的訴求,不論支持或反對政府;政府就一直打壓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甚至市民的選舉權,港人一直啞忍,雖然很想發聲,但政府禁止香港人的聲音。
他又指,民陣因疫情自今年2月起已沒有再入紙申請遊行,近期見到確診案例數目回落才申請,也參考其他國家保持社交距的集會、汽車遊行和有防疫措施的遊行等。他說,沒有一個國家因為遊行而出現大規模疫情爆發,本港疫情遲早會出現「零確診」,即使政府現時以限聚令及疫情打壓示威集會,但逃避一時無法逃避一世。
至於警方在反對通知書上列出多次民陣過往遊行集會後發生的暴力事件,陳皓桓認為這無非是警方藉口,若要羅列警方及香港政府的制度暴力,可以過百項。他表示,警方對市民就橫加指責,但從未反省過自己的問題。
他還指,面對政權的打壓,港人感到恐懼是自然的事情,會考慮要不要出來,若出來遊行不知是否被政府以非法集結、暴動甚至是國安法的罪名檢控。他表示,如果大家有心裡包袱,這都沒有問題,重點是能夠發聲的香港人可以繼續發聲,不要讓十一這個日子鴉雀無聲,因此即使上訴成功機會渺茫,民陣仍堅持上訴,為港人爭取,不能放棄自己的公民櫂利和自由。
陳皓桓去年十一與數名民主派人士「承接」遊行的工作,因此背負十多條罪名,他直言,這是責任,不論自己是任何身份,身在任何崗位,只要是人,就有責任去為自己和他人發聲,這是責任問題,自己會承擔起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