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和民主黨前主席、律師何俊仁召開記者,要求律政司為虐殺動物案翻案。(圖片來源:看中國直播截圖)
【看中國2020年9月22日訊】今年初香港深井豪景花園有人將約30隻動物從高處扔下,導致動物慘死,律政司今月以證據未能合理達致定罪為由,取消檢控。據「立場新聞」報導,昨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和民主黨前主席、律師何俊仁召開記者,要求律政司為虐殺動物案翻案。鄺俊宇擔心事件產生破窗效應,有人仿傚虐殺動物。他亦表示將以立法會議員身份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現存漏洞。
鄺俊宇指,近日一些虐待、虐殺動物案件,律政司一再不提出檢控,他極度關注及對此感到遺憾,認為事件人神共憤,不應不了了之。他表示,在豪景花園一案中,警方高調拘捕,但事隔數月後,律政司卻不提告。多宗涉及虐待動物事件均未被提告,反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存在漏洞。他亦擔心事件會造成破窗效應,令人誤認為虐打、虐殺動物沒有後果,而爭相仿傚。
民主黨前主席、律師何俊仁對虐殺大量動物事件表示震驚,而檢控部門和執法部門竟然束手無策,他批評律政司失職和執法部門有嚴重疏忽。他表示,疑犯在住所內將動物扔下樓,同時亦有扔寵物籠和器皿,涉高空擲物,這不但是虐殺動物問題,高空擲物若誤中途人會造成生命危險。
他又指,即使《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檢控定罪門檻相對較高,那為何律政司又沒有對高空擲物做出檢控?他質疑,律政司僅僅有興趣做政治檢控,而應該做的事情就不去做。
何俊仁分析,疑犯曾接觸過籠和器皿,現場應有環境證供,但警方沒錢積極調查,「好快捉人,但什麼化驗都做不到,指紋都看不到」,執法部門涉及嚴重疏忽。
鄺俊宇表示,將於立法會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改《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包括虐待動物嚴重的情況下,可進行公訴,不受目前簡易程序六個月內檢控的時間限制。他又指,如果動物被虐,其主人或住所業主有責任證明是否由其疏忽行為所致。
何俊仁指,在現行法例下,有不少案例將「舉證責任」交予某人,以毒品案為例,若在某處所內發現毒品,處所擁有人需要解釋原因。他認為,在虐待動物案件上,因為「動物不會說話,所以養的人需要解釋。」
鄺俊宇表示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用十餘年時間爭取《動物福利法》,在法案即將訂立的數年間,卻發生如此多虐待動物的事件,令市民痛心。他促律政司盡快向社會交代事件,該事件「不是政治,是良知」,也涉及黨派及政見問題。
鄺俊宇亦表示,過去自己與團隊一直跟進動物權益事件,只要自己是立法會議員,都會盡用這個身位去跟進、關注民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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