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圖)夫婦捲入無牌經營旅館風波後,其妻再被指涉嫌恐嚇記者。(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9月1日訊】被指在反送中運動下令開「第一槍」的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Rupert Dover),其妻張雅詩今年5月被《蘋果日報》揭露涉無牌經營旅館,張雅詩其後將Facebook頭像換成負責該報導的小組組長近照,被指涉起底及恐嚇記者。惟私隱專員公署稱事件不涉刑事而停止調查,被質疑放過港警高層。
《蘋果日報》報導,該報今年5月曝光陶輝之妻張雅詩涉嫌於西貢碧水新村61號屋無牌經營旅館,並在社交網站Facebook群組發招租帖文。有關報道刊出約兩個小時後,張雅詩用作招租的Facebook群組賬戶頭像換成了負責該報導的《蘋果》採訪主任照片,而該名採訪主任從未在報道中署名。
《蘋果》其後向張雅詩發律師信,懷疑遭「起底」恐嚇的記者則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張在未經其同意下使用其照片。惟私隱專員公署8月31日回覆指,張雅詩的行為不涉肆意攻擊、煽動或恐嚇的刑事行為,涉事照片也沒有披露事主的私人生活資料。
私隱署放棄調查 稱不會有更滿意結果
涉事照片是該名採訪主任出席一次公開活動時所拍攝,而她本身與張雅詩並無交往。公署指,曾向張雅詩轉達其關注,而張的Facebook賬戶在事發後次日已停用,公署因此認為繼續調查此事也不能合理地預計有更滿意結果,遂決定就此作結。
公署又表示,已去信張提醒張雅詩日後使用任何個人資料時須符條例要求,及須顧及對當事人可能造成的影響及傷害。
對於私隱公署中止對港警高層陶輝妻子的調查,《蘋果日報》引述律師黃鶴鳴指,公署並無清楚說明停止調查的理據,「它說預計會不滿意,到底是如何不滿意?」他又質疑公署到底曾否調查張雅詩如何得到《蘋果》採訪主任的照片。黃鶴鳴又指,公署以事件不涉刑事行為作結並不合理,因為它的唯一責任只是判斷事件有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如果有刑事就應轉交警方跟進,而絕不應該以此作為終止調查的理由。
學者質疑結案不合 理憂傳媒失安全保障
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接受《蘋果》訪問時指,受恐嚇記者並無署名,張雅詩的舉動有如隱晦地告訴記者「我知你在調查我」。警方作為執法者,尤其是陶輝作為警隊核心人物,擁有相當程度的公權力,一言一行都應以身作則,「比白紙更白」。惟私隱專員公署只是以最低標準的「沒有刑事行為」作結,而不是從「保護一般人是否受到擁有公權力的人騷擾」的角度出發,對此「輕輕放過」,不符公眾期望。
呂秉權認為,案中的照片如何取得、張雅詩有沒有惡意、公開照片的意味等問題仍未解決,事件會破壞記者在受保障下繼續監察權貴的安全基礎,意味相當令人不安,不符公眾利益。
陶輝夫婦除了捲入無牌經營旅館醜聞,還被發現其當時居住的西貢碧水新村1號屋涉及違章建築(僭建)問題,原本只可以建兩層,卻建成三層;其花園部分位置建在官地之上,被質疑是「霸佔官地」。同時,1號屋為「牌照屋」,只可由直系親屬繼承,英籍的陶輝入住資格成疑。
2019年6月12日《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審議當日,大批港人在立法會大樓附近抗議,港警速龍小隊向抗爭者開槍,陶輝為當日指揮官,其鎮壓決策受到批評。而他卻在事後被升職為警務處助理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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