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 張超雄 你可聽見嗎
香港,地球上當今三大金融中心(紐約、倫敦、香港,合稱「紐倫港」)之一,雖然文明和法治已經達到相當高水平,但是,很遺憾,政府、警察、部分原居民和政客,思想水平仍然相當低劣;在香港社會中,仍然未能做到完全摒除「無視法律」,「濫用私刑」等封建陋習;當中之甚者,首選2019年7月21日晚,發生的「元朗721恐襲」事件(721),無論香港警方怎樣隱瞞事實?怎樣斷章取義?怎樣重新演繹?怎樣運用語言藝術(偽術)?也不能否定721的最基本事實,徹頭徹尾,根本就是「在公共地方公然濫用私刑」的典範,名副其實是不折不扣的、真正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721發生至今超過13個月,臺前幕後的眾執行私刑者,不但尚未落入法網,逃之夭夭,更甚者,2020年8月26日大清早,香港警方竟然把當中13名受害者拘捕及通宵扣查,並控以暴動罪,包括22名反共議員中的林卓廷和許智峰,直接影響他倆於來屆臨時立法會中能否延任。警方的行動,彷彿就是拘捕強姦案中被輪姦的少女,檢控她長得太美麗、太漂亮、身材太好、太性感,引人犯罪,就算什麼都不做,都已經是一種挑逗(挑釁),有話要說,就留待給法官說好了!至於輪姦該少女的數名臭男子,警方就運用自己的無限酌情權,不提證供檢控,讓他們逃之夭夭!
721後,面對香港社會全責難,特區政府和香港警方竟然可以繼續充耳不聞,無動於衷,繼續甩鍋卸責。22名反共議員之一的張超雄(工黨),認為今次香港警謊(警方),做法和立場再突變,明顯是被國安指揮,無法再繼續與政權(中共)溝通,考慮是否還要繼續延任立法會議員!
警方今次的做法,當然人神共憤,衰到貼地;但是,也不應該成為張超雄違反承諾的合理辯解!
(註1、註2、註3)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香港老牌反對派「民主黨」宣布,將會委託有公信力和獨立的民意研究機構,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屆滿(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一個全港性的科學民意調查,更準確地瞭解民意,以便跟隨。隨後,幾乎所有反對派議員,包括仍未表態和先前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也相繼表示願意按民調結果,決定去留。張超雄,難道你已經忘記了嗎?
張超雄,是否民調結果認為你應該留任,你也會違反承諾,你也會不留任,你也會辭職嗎?
筆者懇請你不要這樣做,因為:
(01)你帶頭「毀約」,做了壞榜樣,恐怕會有更多反共議員跟隨,帶頭破壞團結!
(02)現在為尊重民意而做的「民意調查」,將會變得「冇意義」和「冇意思」!
(03)你帶頭「不留任」,放棄議席,放棄議會戰線,放棄本地戰線,不再「自己香港自己救(註4)」;這樣帶頭放棄,非好榜樣!
(04)你「不留任」,等於自我解除武裝,把武器交回敵人,即是投降!
(05)如果你以為中共希望你留任,以為可以「留任與否」討價還價,太一廂情願;中共只是兩害取其輕(註5),你主動不留任,中共還可以兩者兼得(註5)!結果討價不成,還要賠上上述(1)(2)(3)(4)四項,值得嗎?
(06)「留任」勝「總辭」!(註6)
(07)留任,利多於弊!(註7)
(08)留任,才能把握中共現時「分身不暇」這個良機,爭取最大的民主成果。(註5)
(09)不留任,前功盡廢,後患無窮,萬劫不復!(註6、註7)
(10)杯葛,最大損失是香港自己!(註8)
(11)你在2016立法會選舉中勝出,投票給你的人,是相信你會履行政綱中的所有承諾,對於你現在說只會履行這些承諾四年,投票給你的人並不知情,更加沒有授權你只履行四年,因此,必須尋求「再授權」之說,並不成立!(註9)請不要「屈」香港選民!(註9)可以嗎?
(12)22位反共立法會議員中,如果你已經是決定以後不再參選的(我相信你應該也是),相較決定在未來一屆、兩屆、甚至多屆都參選的反共議員,你更加有義務留任,有責任留任,更加應該留任,更加不應該打退堂鼓!因為如果你已經決定以後不再參選,你已經無後顧之憂,可以在議事廳上,盡情抓破臉皮(搲爛塊面)(註6),幹什麼,都毋須擔心會被取消日後的參選資格(DQ)!相反,要繼續參選的,就不可以,他們必須投鼠忌器,就算要搲爛塊面,也不能搲得太盡,事事加倍小心,以防功虧一簣,萬一被DQ,就前功盡廢!
(13)回想香港回歸前後至今,爭取民主,守護香港,我們這一代較年長的,確實是做得不足,導致中共肆虐妄為,做成今天的殘局,的確是對年青一代問心有愧;所以,張超雄,你作為較年長一代的議員和政客,絕對有責任留下來,收拾殘局,才對得起年青人!
(14)你不留任,他不留任,她也不留任,個個都不留任,結果無人在臨時立法會內跟中共和建制派抗衡,不但前功盡廢,而且後患無窮,萬劫不復!(註6、註7)不特止,還有最重要的,就是怎樣對得起那些已經為整場爭取民主社會運動,犧牲了性命的亡魂?怎樣對得起所有曾經被捕、被虐打、受重傷、被殘廢、被誣告、被檢控、甚至仍然身在獄中的手足和兄弟姊妹們呢?(註5)難道你也跟中共一樣,擅長甩鍋卸責嗎?
張超雄,筆者懇請你不要離開,繼續留任,可以嗎?要走(離開)很容易,留下來才是最困難,如果張超雄你已經去意已決,相信無人會挽留你,但是,也請你有半點公德心,不要四處張揚,影響軍心,破壞大局,可以嗎?謝謝!
註1: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把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改於2021年9月5日舉行,變成2021年立法會選舉。
註2: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以全票通過《關於就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列明在2020年9月30日後,本屆(第6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不少於1年,直至第7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7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據悉,通過議案,完全是從抗疫角度考慮,會上並無討論議員資格問題。
註3:隨後,先有「熱血公民」的鄭松泰表示決定留任,接著大部分反對派議員也相繼表態接受留任,仍未表態或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只佔少數。但是,選民對反對派議員表態的批評兩極化,贊成反對參半,順得哥情失嫂意,令所有反對派議員跌入兩難局面。
註4:詳見筆者《究竟「自己香港自己救」還是「自己香港外力救」?》一文。
註5:詳見筆者《中共不怕你來,最怕你兩個一齊來!》一文。
註6:詳見筆者《香港臨時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留任」勝「總辭」!》一文。
註7:詳見筆者《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全體留任,利多於弊!》一文。
註8:詳見筆者《杯葛,最大損失是香港自己!》一文。
註9:詳見筆者《請不要「屈」香港選民!可以嗎?》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