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香港特區政府透過刊憲公布,2020至21年度「(臨時)立法會(註1、註2)」會議,將於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開始,特首林鄭月娥,亦會於同日發表《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則會由財政司司長,於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發表。
臨時立法會首天會議,快將於不足兩個月後舉行,反對派議員誰去誰留?還是「總辭」?仍然未有定案,「去留」問題(註3、註4)仍然是香港政壇焦點,大眾期望快將出臺的指定民意調查,能夠提供明確的答案,給予反對派所有議員!
然而,無需等待民意調查,筆者已經得到一個結論。筆者認為:就像《港獨利多於弊》和《台獨利多於弊》,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全體留任,也是利多於弊!
先說「利」,非常多,如下:
(01)可以繼續運用議員的身份,有力監察政府。
(02)可以繼續制衡政府,制衡建制派。
(03)可以繼續拖延不良議案的通過。
(04)可以繼續運用議員的資源和身份,協助香港人繼續爭取民主和自由。
(05)不會「前功盡廢」(註5)。
(06)不會「後患無窮」(註5)。
(07)不用擔心「不留任(尤其是總辭)」會成為將來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DQ)的口實。
(08)可以製造有利條件,避免再次被DQ。
(09)可以繼續發揮議員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10)可以真正保護香港人。因為如果「留任」,立法會就不會欠缺反對派議員,就不會造成立法「真空期」,中共就不能利用「真空期」,任意妄為,通過惡法,加速港人民主自由的消亡。
(11)可以「自己香港自己救」(註6)。
再說「弊」,非常少,而且微不足道,如下:
(1)會被批評欠缺選民的再授權,毫無認受性,甚至不合法(註7)。
(2)會被批評參與不合法和不公義的議會(註8),等同參與非法組織,同流合污。
(3)會被批評違反追求民主的原則,「留任」等於認同不公平的制度,默許不公平的制度,認可不公平的制度,協助和支援不公平的制度。
(4)會被批評眷戀議席,貪圖名利,不願以杯葛臨時立法會(註8)來對抗中共,捍衛民主,捍衛香港人的利益。
(5)會被批評向政權獻媚,阿諛奉承,指鹿為馬,討好當權者,謀求私利。
(6)會被批評跪低,懦弱,向政權屈服。
「弊」,不但非常少,不但微不足道,而且是欲加之罪;清者自清,不用介懷。而且相信當中有不少是來自「建制派」和「親中人士」的激將法,因為他們都希望反對派「總辭」成功,中共和特區政府就可以在「空窗期」內,為所欲為;若果成功,香港人定必「後患無窮」!萬劫不復!
所以,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全體留任,絕對是利多於弊!
留得青山在,那怕冇柴燒!如果筆者有幸,成為上述「指定民意調查」之調查對象,筆者一定不會選擇「總辭」,筆者一定會選擇「留任」;不單是因為「留任」利多於弊,而是因為「不留任」弊上加弊,害處更大更嚴重;尤其是「總辭」,因為如果「總辭」,結果就只會是前功盡廢,後患無窮,萬劫不復;就像青山已被夷為平地,哪怕是一條廢柴,相信都找不到了!謝謝!
註1:2020年7月31日星期五,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把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改於2021年9月5日舉行,變成2021年立法會選舉。
註2:2020年8月11日星期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以全票通過《關於就香港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列明在2020年9月30日後,本屆(第6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不少於1年,直至第7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第7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據悉,通過議案,完全是從抗疫角度考慮,會上並無討論議員資格問題。
註3:隨後,先有「熱血公民」的鄭松泰表示決定留任,接著大部分反對派議員也相繼表態接受留任,仍未表態或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只佔少數。但是,選民對反對派議員表態的批評兩極化,贊成反對參半,順得哥情失嫂意,令所有反對派議員跌入兩難局面。
註4: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香港老牌反對派「民主黨」宣布,將會委託有公信力和獨立的民意研究機構,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屆滿(9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一個全港性的科學民意調查,更準確地瞭解民意,以便跟隨。隨後,幾乎所有反對派議員,包括仍未表態和先前表明離開(朱凱迪、陳志全)的議員,也相繼表示願意按民調結果,決定去留。
註5:詳見筆者《香港臨時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留任」勝「總辭」!》一文。
註6:詳見筆者《究竟「自己香港自己救」還是「自己香港外力救」?》一文。
註7:詳見筆者《請不要「屈」香港選民!可以嗎?》一文。
註8:詳見筆者《杯葛,最大損失是香港自己!》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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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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