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紅旗等如燒國旗嗎?
首先,燒紅旗不一定是燒國旗,因為被焚燒的紅旗可以是:
(1)純紅旗,100%紅色,沒有任何其他文字、式樣或圖案。
(2)海灘紅旗。
(3)表示危險、不准進入、甚至乎是戒嚴的紅旗。
(4)賽車紅旗。
(5)任何共產黨的黨旗。
(6)任何社會黨、勞動黨、革命黨的黨旗。
(7)軍旗(中國、臺灣、越南、南韓、北韓、甚至乎是美國海軍陸戰隊等等)。
(8)衛國戰爭紀念活動上使用的勝利旗。
(9)被圍困時,表示不投降、反抗和戰鬥的紅旗。
(10)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區旗。
如果燒紅旗真的是燒國旗,也不一定是燒「五星紅旗」,也不一定是燒「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因為被焚燒的國旗可以是:
(1)薩摩亞(Samoa)國旗。
(2)湯加(Tonga)國旗。
(3)白俄羅斯(Belarus)國旗。
(4)德涅斯特河沿岸(Transnistria[state])國旗。
(5)黑山(Montenegro)國旗。
(6)巴林(Bahrain)國旗。
(7)吉爾吉斯斯坦(Kyrgyzstan)國旗。
(8)瑞士(Switzerland[Pantone])國旗。
(9)摩洛哥(Morocco)國旗。
(10)阿爾巴尼亞(Albania)國旗。
(11)突尼西亞(Tunisia)國旗。
(12)土耳其(Turkey)國旗。
(13)越南(Vietnam)國旗。
(14)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國旗。
然而,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縱使你只是燒100%紅色的純紅旗,你也有機會被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同時檢控。就像「810大搜捕」事件(註1),黎智英可能只是燒了一面100%紅色的純紅旗,但是香港警方就出動二百多名警員「掃場」,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到頭來,不排除得個「拖」字,一來證據不足,勉強檢控,多數無罪,二來讓黎智英「待罪」較給他「定罪」更好,更能控制他的一舉一動,何樂而不為?
再者,眾所周知,警察掃場,只是用來對付黑社會,目的是警告黑社會,提醒他們要收斂收斂,否則,警方也要被逼「做野」;但是,香港警察今次用這種慣常手法來對付黎智英,難道黎智英也是黑社會嗎?眾所周知,一百二十年前的中國,根據清廷律法,「興中會」的確是黑社會;難道中共真的懼怕「黎智英」會成為今日的「孫中山」嗎?
公道自在人心,煮到來就食啦!謝謝!
註1: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涉嫌觸犯《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罪名,採取執法行動;共拘捕10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兩名兒子、四名「壹傳媒」高級管理人員及三名社運人士(周庭、李宗澤、李宇軒)。期間,警方曾大舉出動二百多名軍裝警員,高調到「壹傳媒」位於將軍澳工業村的總部大樓,進行封鎖,並限制傳媒採訪,進行徹底搜查,最後逗留了大半天。事件震動全香港社會,引起全球媒體關注,也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議論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