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健被法援署以「警方使用武力合理」為理由拒絕其申請,黃之鋒認為,法援署未審先判,做法瘋狂。(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8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報導)去年十一「國殤日」,正值反送中運動期間,全港各地爆發大規模示威活動。在荃灣發生警民衝突,一位年僅18歲的中五男同學曾志健(健仔)被警察在近距離以實彈射穿左胸,但曾志健卻淪為被告,被警方控以一項參與暴動罪及兩項襲警罪。早前,曾志健就人身傷害入稟索償,並申請法律援助(法援),據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指,曾志健的法援申請被拒,法援署提供的理據是「認為警方所使用的武力合理」。
去年10月1日,就讀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曾志健參加荃灣的抗爭活動,被警察在近距離以實彈射入左胸。曾志健的左肺被子彈打穿,一塊子彈碎片穿透肺部,距離心臟僅3厘米距離。當晚,醫生用4小時取出子彈碎片,曾其後情況危殆,被轉往深切治療部觀察。事件引發社會極大憤怒。
當晚,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譴責警方將武力升級,質疑此舉是否必要,而且實彈足以令人致命,該警員近距離開槍,攻擊多於自衛,何況每名防暴警員都配以先進的攻擊和防禦裝備,使用實彈對付手無寸鐵的抗爭學生實在令人髮指。
曾同學入稟索償警方對自己造成的人身傷害,黃之鋒在面書專頁上發文指,曾同學收到法援署來信,拒絕了他的法援申請,最離譜的是署方在信中白紙黑字地表明「本署認為警方於相關時間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法援署屬政府部門,為合資格的申請人(包括非香港公民),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
黃之鋒續指,法援署近期不停地收緊審批准則,加緊政治審查,處處留難抗爭者,已經為人詬病,未料署方不知悔改,更變本加厲,「瘋狂至如此地步」。
黃之鋒表示,今次曾同學入稟索償的重點,就是請法庭裁決警方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案件未上到法庭,法援署竟擔當法官角色,在沒有審訊、開庭和盤問的情況下,就代法庭下結論「警方使用武力合理」,做法讓人歎為觀止。
黃之鋒在文末透露曾同學會上訴,但未知排期到哪一天。他形容今次事件提醒大家,政權無所不用其極地滲透和打壓,程度超乎想像,他相信如此做法只會導致國際社會對香港司法體系再度投下不信任票。
另據《眾新聞》報道,曾同學得知法援申請被拒後,感到失望和憤怒。他形容事件涉及政治因素,否則不會在短時間內拒絕。他亦認為警方近距離實彈傷害人身的做法十分不合理 ,因此對署方「警方使用武力合理」這個理據表示十分憤怒。曾同學直言,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對自己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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