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草案出爐 最高罰5百萬 斷絕中國非法業者在台支援(圖)
NCC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愛奇藝、騰訊等中資OTT平台都屬於非法在台營運,而「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將可要求電信服務商、內容傳遞網路服務業者來協助配合阻攔,違者將可處最高5百萬元罰鍰。(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7月16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確定將納管境內外的OTT業者,草案精神採取「自願登記制」,屆時業者必須提供用戶數及營業額等營業資料。NCC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騰訊、愛奇藝等中資OTT平台都屬於非法在台營運,即使屬境外業者難以管制,但草案仍可要求電信服務商、內容傳遞網路服務業者來協助配合阻攔,違者將可處最高5百萬元罰鍰,該草案內容確切最快1週之後會公告,並舉辦公聽會來聽取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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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草案過關 斷絕中國非法業者在台支援
中央社報導,15日,NCC通過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確定將納管境內外的OTT(Over-The-Top,透過網際網路直接向觀眾提供串流媒體服務)業者,該草案精神是採取了「自願登記制」,屆時業者須提供用戶數與營業額等營業資料。
此外,NCC將針對中國OTT業者非法在台提供服務一事,協助提供台灣電信設備及伺服器等國內業者開鍘,最高罰鍰達新台幣500萬元,欲藉此斷絕中國OTT業者在台灣傳播內容。
只是,目前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仍屬經銷業者,NCC表示,並沒有列入OTT草案規管範圍。
NCC 15日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據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表示,這應該是全球第一部OTT專法。該草案有5章共20條,內容主要包括了納管及登記範圍、重要資訊揭露規範、禁止不當之內容、自律規範,以及我國內容輔導獎勵措施等。
NCC也強調,OTT法案原則採取「自願登記」制,但具備一定規模的業者仍需要登記。業者在登記後,必須定期向NCC提供使用者數量、營業額,以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同時,也要求事業應共同成立或是加入自律組織。如果遭認定需登記者,卻沒有登記,將開罰10萬至100萬元。
待未來草案三讀通過後,NCC將會再針對Netflix、friDay、Catchplay影音等知名業者展開調查,來確認是否需要納入登記。
此外,業者必須公開揭露當年度自製或適合製我國內容的具體措施及比例,草案也明訂了政府辦理相關輔導獎勵措施,應要提出鼓勵方案,以保障我國文化傳播權,並提升我國內容產業製播能量。這部分是鼓勵性質,不是絕對百分比的要求。
至於中國大陸的愛奇藝、騰訊WeTV等OTT業者採取繞台提供服務之方式的部分,依照法令,已經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的內容。
對此,NCC表示,草案中明訂台灣相關事業或是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非法業者所需要的電信設備或是電信服務、網路資料中心服務、內容傳遞網絡服務,以及雲端服務等;相關事業或是服務提供者,也應該配合攔阻非法視聽服務內容或是為必要處置。業者如果有違反規定,為非法OTT業者提供網路、伺服器,將可罰50萬至500萬元,但NCC也強調,並不會針對使用服務的消費者進行開罰。
據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表示,待草案出爐後,還將有60天公告諮詢各界意見,並會辦理公聽會,再看應該如何進行修改,確認後還要再送交行政院審查。
台灣對中資防護罩ON NCC查廣告與機上盒
其實,陸委會早在5月時就對外強調中資登台OTT的相關法規。
Buzz Orange報導,5月期間,陸委會就針對中資OTT登台表示,OTT TV 並非是開放中資來台項目,北京政府也沒有開放台灣OTT赴中落地;如果違法落地,將會下架平台,若涉及刑事處罰,將會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最重將可對行為人處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 萬元以下的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
陸委會也已表示過中資OTT 並不合法,因此轉彎在機上盒上架,同樣不被允許。NCC於6月17發布新聞稿表示,關於愛奇藝與騰訊上架有線電視機上盒一事,「已於第一時間向五大有線電視業者求證,確保相關業者沒有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之OTT–TV業者合作。」NCC也補充說,的確有少數業者曾跟愛奇藝合作,但因後來得知愛奇藝目前在台灣尚未合法,因此陸續選擇在今年5月底結束合作,目前也已全面下架完畢。
除了上架機上盒外,愛奇藝、騰訊也在台登信用卡的促銷廣告;對此,陸委會回應說,依照《兩岸條例》第34條「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規定,中國大陸OTT TV沒有經兩岸條例許可,換言之,OTT TV不是屬於中資來台投資的許可項目,所以,中國大陸企業無法來台投資經營相關業務。
NCC還表示,如果中國OTT TV業者不是與廣告業者合作,而是與各地方政府或是其它行業合作,就需要由陸委會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如果有少數業者仍有違法行為,就交由各機關合作、依法查處。
NCC也強調,近年來愛奇藝、騰訊WeTV等業者,繞道來台灣經營,違反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為了因應未來違法業者會使用更多取巧方式來規避法規,將會在技術領域、相關法規方面,全力配合主管機關來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的結論,以確保違法OTT TV業者不會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