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前副省長張傑輝受賄1.27億 獲刑15年(圖)


河北前副省長張傑輝獲刑15年。(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7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7月10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傑輝受賄案,張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其被指控受賄1.27億元(人民幣,下同)。張傑輝被曝是十八大以後河北省落馬的第六名省部級高官。

據陸媒報導,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張傑輝受賄案,7月10日在山西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張傑輝非法收受財物折合約1.27億,法院以受賄罪成判處張15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600萬元。

經審理查明,張傑輝在2001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擔任遼寧省鞍山市市長、鞍山市委書記、河北省副省長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發展、獲取貸款、企業收購、項目用地審批和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7億元。

現年63歲的張傑輝,是遼寧寬甸人,曾任盤錦市、鞍山市等地擔任職務;2010年調任河北,出任省副省長、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

2017年12月12日,中紀委發布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傑輝落馬。他於2018年2月9日被「雙開」。當時,中共官方通報指,張傑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搞拉票等活動;長期賣官鬻爵;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投資並長期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搞權色、錢色交易等罪名。

張傑輝曾被中國國務院嚴厲警告。2016年12月,張傑輝任河北副省長之際,省內的河北安豐鋼鐵被官媒曝光對於去產能方面「屢教不改」,且存在「中央政令不暢通」的情況,張傑輝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此後不久,他辭去了河北副省長職務。2017年1月他擔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張傑輝也成為河北落馬的第六名省部級高官。之前,先後有時任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梁濱,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景春華,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本順,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楊崇勇等五人被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張傑輝和已落馬的楊崇勇曾共事近7年。在張傑輝擔任省政府副省長時,楊崇勇時任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等職;張傑輝任職省人大期間,楊崇勇是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8年4月11日楊崇勇涉嫌受賄罪被檢方立案偵查。同年9月27日,楊崇勇因收賄過2億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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