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香港政府總部(中)與一條馬路之隔的中環共軍軍營(右)。(圖片來源:Wpcpey/Wikipedia/ CC BY-SA 4.0)
【看中國2020年6月30日訊】人大常委會今早在北京「全票」通過了「港區國安法」,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港媒引述消息稱中央將在香港成立「駐港國安公署」,將由副部級的公安部副部長出任負責人,較中聯辦主任低半級,公署將暫設在共軍駐港部隊軍營內。而香港警隊新設的國家安全部門,盛傳將新增一名警務處副處長來掌管,女高級助理處長、任職監管處處長的劉賜蕙或出任。
國安公署地位僅次中聯辦 傳11月已定人選
據親北京網媒香港01引述消息稱,「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由中央在港設置,負責擬定及執行國家安全政策的機構「駐港國安公署」,將暫設於共軍駐港部隊軍營。公署由中央指派一名公安部副部長兼任負責人,屬副部級,比屬正部級的中聯辦主任低半級。
消息人士稱,北京調派官階相對不高的公安部副部長來港領導國安公署,是為盡量降低港人的戒懼心理。而該負責人人選早在2019年11月北京決定推動「港區國安法」時,就已初步敲定。
傳最高囚終身 中央三種情況下有管轄權
「港版國安法」共有6章66條,目前該「666」條文仍未公佈。國安法包含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名。《香港電台》引述消息指,量刑按情節嚴重性分幾級,包括判監3年、5年和10年,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條文所用的字眼為「無期徒刑」,但不包括中國《刑法》關於危害國安罪行的罰則「剝奪政治權利」。
消息又稱,法例沒有提及追溯力,但如實施之後,過去兩年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者繼續涉嫌犯事,則有關人士過往涉嫌犯事的證據,可能成為在法庭上的舉證參考。
至於國安法稱中央對香港案件保留「管轄權」,消息稱法例列明在三種特定情形下,中央可行使管轄權,包括:特區執行不了、沒有辦法做到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具體做法是特首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要求,經過雙方商討後,向中央提出將有關案件送交內地審理,最終決定權在中央。
港警新設國家安全副處長 劉賜蕙或出任
另外,港版國安法下,香港警隊將設置新部門執行國安任務。無綫新聞、香港01及東網等港媒引述消息指,港警將新增一個副處職位,作為警隊內主管國家安全的部門首長。目前呼聲最高的人選,是女高級助理處長、任職監管處處長的劉賜蕙。
目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屬下有兩名副處長,分別是主管行動的蕭澤頤和主管管理的郭蔭庶。東網稱警隊有兩個方案:一、由兩名現任副處長中的其中一人兼任國安專責部門;二、從現時的高級助理處長中,晉升一人出掌有關部門。香港01及無綫新聞都指警方傾向用第二方案。報導指,該方案與港英時代警務處「政治部」於1995年解散前,警務處有三名副處長的編制相似。
新設的副處長職位,最有可能從現時四名高級助理處長中揀選。由於現時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李志恒及人事訓練處處長李建輝將於一至兩個月內退休;曾任特警隊主管、副處長郭蔭庶的兄長、行動處處長郭蔭庸年紀又較大,機會亦相對低。
54歲的劉賜蕙則較郭蔭庸更早加入警隊,由警員晉升至現時高級管理人員,曾任分區、警區和總區指揮官;亦有刑事調查工作經驗,惟在保安部的工作經驗並不豐富。但如根據港英政治部的編制,副處長下會再設一名高級助理處長、一名助理處長及三名總警司領導,報導指現時主管保安部的助理處長蔡展鵬,相信亦會加入新成立的國安部門。
另外,亦有傳現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入境處前處長陳國基,將出任由特首領導的國家安全委員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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